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罪的连续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阶段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常常会听到甚至会遇到周围的偷盗行为,很多人对于偷盗的相关法律并不清楚,更不要说盗窃罪的连续犯是怎么认定的,对于一般的偷盗犯和连续的偷盗犯是有区别的。那么盗窃罪的连续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盗窃罪的连续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记性详细的解释。

盗窃罪的连续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多次盗窃怎么认定

1、必须是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

在刑法理论上,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属连续犯,应以盗窃罪一罪累计其犯罪数额,若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属于连续犯,在盗窃数额认定方面当然一致,但并不以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为唯一定罪标准。换言之,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虽然盗窃数额未达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也应当作盗窃罪处理。因为立法者将“多次盗窃”入罪,正是出于打击“多次盗窃”行为人盗窃习性这一人身危险性的需要。因此,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的盗窃行为未达三次,应从司法上认定其还没有形成盗窃习性,其人身危险性还不足以刑罚予以打击。但是如果其累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多次盗窃”构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

盗窃罪作为结果犯,以数额较大为认定其是否成立犯罪的标准。在刑法的立法沿革中,一直是将数额较大作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而也称盗窃罪为数额犯。但是实践中存在例外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数额虽然是情节认定的一个因素,但数额并不等同于情节。情节除包括数额以外,还包括犯罪的主观动机、客观表现及其后果、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其他影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因素。由于情节犯的情节属于定罪情节,情节的具备即表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成立犯罪所需要的程度,因而以行为次数作为定罪依据的“多次盗窃”标准与数额较大同属盗窃罪的构罪标准,两者是并列的选择关系,具有等价性,并无位阶差别。数额是否较大并不影响“多次盗窃”是否成立盗窃罪,而只是“多次盗窃”的酌定量刑标准。

3、正确认定“次”。

对于行为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的三个盗窃行为,认定其构成“多次盗窃”并无争议。但是对于在连续时间内对同一停车棚的三辆自行车或者同一楼道的三个住户实施盗窃的,是认定为一次盗窃还是“多次窃窃”,理论和实践中向来存有争议。有论者认为上述情况中行为人系基于一个概括的犯意,而完整地实施了一系列连贯的盗窃动作,只能认定为一罪。

这种观点只注重了时间的连续性、行为的重复性,而忽视了犯罪对象及所在空间的独立性。在一个公共的停车棚里,每个车主只对自己的自行车拥有所有权,财物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空间的相对独立性,车主的控制权仅仅局限在相对狭小的停放空间即停车位,而不能延伸到该车停车位以外的空间。所以,在公共场所盗窃自行车的,只要发生了一定位移就属于既遂,并不因为还在公共场所而认为是未遂。相同地,同一楼道的不同住户,有着绝对的私密性与独立性,甲家不会且不能等同于乙家或者丙家。

所以,该观点不符合一次犯罪行为的时间连续性和空间同一性的要求。笔者认为,应当以时间是否相同或者连续、空间是否相对同一、对象是否同一这三个充分必要条件作为判断标准,对于在相同的时空范围内,针对同一对象实施的一次盗窃,就是一次盗窃行为;在同一连续的时间,三次进入同一楼道的三户住户家中进行盗窃,尽管行为人是基于同一的犯意,但由于是针对不同的居民家中实施的,在空间上和对象上并非同一,应认定为三次盗窃,而不是一次盗窃;同理,对同一停车棚等公共场所连续盗窃三辆自行车的,也应当认定为三次盗窃。

很多人原来只是简单的认为多次偷盗就是盗窃罪的连续犯。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两年内偷盗三次就可以认为是盗窃罪的连续犯,这个标准也没有金额的限制,您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以本文作为参考。


相关内容: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中仅仅对犯敲诈勒索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实际上,法官在量刑的时候,还需要考虑犯罪数额。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此罪数额方面的内容吧。 一、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


·犯罪嫌疑人贩毒60克冰毒判多久
    犯罪嫌疑人贩毒60克冰毒判多久 一、犯罪嫌疑人贩毒60克冰毒判多久? 贩毒60克冰毒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


·什么标准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才立案?
    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强迫卖淫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


·赌博拘留最短多久、赌博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一、赌博拘留最短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赌博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1、若是行为人故意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加从而获取钱财则是一种竞合的行为,律师认为这里设立圈套诱骗他...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处罚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本罪,可见从理论上本...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哪些情况能提起刑事自诉 一、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


·法律对于打架轻伤害怎么判刑
    吵吵闹闹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事,但是有些人却因为一些矛盾,二话不说就使用暴力进行解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架行为。打架中如果有一方受伤了,那打人那方有可能遭到起诉,因为在法律上来说,打架是属于故意伤人行为。那我们现在来看看打架轻伤害是怎么判刑的?一、法律依据:打架斗殴过程中对他人的身体部位和器官造成损伤但不是很严重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受害人的伤势...


·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一、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能否缓刑? 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话就有可能判缓刑,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危...


·构成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