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薪酬待遇简要情况 1、新招录人员待遇:外勤类:2300元/月;内勤类:2100元/月(不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项目)。 2、以公安机关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按相关规定逐级晋升; 3...
·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当佣人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劳动期限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合作时,一方需要提供一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其需要怎样的手续?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谈论。 一、关于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关于南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要补偿吗合法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情况有:1、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按照本法第四十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的情形;3、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做单位协保人员。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原单位的社保通过劳动部门转移到新单位继续投保,只要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进行投保。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到一个单位,这个对将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退休时没有影响的。劳动关...
·工伤可以自己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可以自己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
·有劳动合同没社保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没社保怎么办理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应...
·一、辞退员工后办理失业金可以吗? 一、辞退员工后办理失业金可以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所以,被单位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可以领取丧葬费的。因病去世属于非因工死亡的一种。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或未成年,因职工去世造成生活困难的话,可以申请生活困难遗属补助。如果企业退休职工,开始领退休金!那么你的退休金如果说已经将,你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全部领完。全部领完,大约需要12年13年的样子。然后你的这...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进行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优点,并且劳动争议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项有争议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劳动仲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
·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 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公司拖欠工资去法院起诉是可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二、相关政策...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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