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对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之后才能知道当事人应该承担多少的赔偿比例,同时肇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那这个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
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
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
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一)根据因果关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事故损害后果与涉及违法的事故原因之间的直接关系,即事故的直接原因;引起事故的其他因素如道路、气候等,不应作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责任的原因;
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独立、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
独立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
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
如果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
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
(二)根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1、路权
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的一定空间范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包括通行权与先行权,“路权”规定充分体现了公民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交通法规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中,必须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路权;
通行权的确定:通行权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交通参与者在自己通行的区域内享有通行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其他享有通行权者的权利;
先行权的确定:先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所享有的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先行权建立在通行权的基础之上;
有通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实现自己的通行权利时可能会遇到时间顺序方面的障碍,这就涉及到谁有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有先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规定范围内允许优先通行,而其他交通参与者,应保证有先行权者的权利得到实现;
2、根据路权认定责任大小
按照路权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
(2)双方当事人都有通行权时,则由违反先行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
(3)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通行权与先行权规定,如没有其他过错行为存在,则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4)双方都没有违反路权规定或都有违反路权规定以外的过错行为,应通过分析安全因素,再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三)根据安全因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体现了交通活动要确保安全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路权规定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则应根据交通法规中有关“确保安全”的规定,区分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因此,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时,一方当事人违反确保安全规定,另一方未违反,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是次要原因;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和确保安全的规定时,一方违法情节严重,另一方情节相对较轻,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则是次要原因;在无法区分情节轻重时,则说明双方的过错行为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等效原因;
(四)特别情况下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是在特别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则规定;
事故逃逸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必须严格予以禁止和惩治;刑法和《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但是,《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场合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问题并未涉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补充;《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确立的原则。
在我国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主要分为了5种,就包括了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不同的事故中因为实际的情况不一样,因而当事人被认定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并且因为事故发生在不同类型主体之间,也会造成即使在同样的责任下,实际承担的赔偿比例不同。
相关内容:
·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
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
在机动车数量如此庞多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为了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时核查时车船税完税情况。那么有关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
《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调整...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一、摩托车没年检能注销吗?
摩托车没年检是可以注销的,摩托车没年检超过审车月份的最后一天注销。注销期限具体如下: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划分责任?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我国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但是很多人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了在面对高空坠物损害自身利益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办,找不到赔偿自己的主体。那么高空坠物砸车如何划分责任?下面就高空坠物砸车如何划分责任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划分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机动车牌照污损怎么办?
现代社会几乎每家都拥有机动车,机动车高速的特性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为机动车上牌照是我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牌照是机动车的必要证明,那么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呢、若遇到自家机动车被恶意污损牌照应怎样处理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机动车牌照怎么更换
1、如果是台全新车,一直没入户上号。那就直接到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交纳一定的费用,在看能不能自选...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
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争议是最基本的社会生产经营关系引发的纠纷,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劳动争议发生后有人就喜欢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那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告诉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诉讼要提交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举证内容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
·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积极救治,不破坏现场
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积极救治,不破坏现场
1、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等待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搜集证据,以便于出具责任认定书。正确合理的责任认定书是基于比较完整的现场作为依据,所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现场,这里机动车一方应当着重谨记这一点。因为如果是机非事故,破坏现场的代价可能是机动车方的全责。
2、交通事故中往往会有人员的伤亡出现,这时作为事故的责任方,...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
一、交通事故医疗赔偿什么时候下来?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后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
·摩托车撞人赔偿有哪些
摩托车撞人赔偿有哪些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
民事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递交上诉状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也可选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这是法律赋予上诉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上级法院拒收上诉状,要求...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三轮摩托交强险赔偿数额是哪些内容?
都能听说过,对于交强险来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应该得到应得赔偿,那么赔偿的具体数额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及数额,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有责任赔偿的数额和范围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一、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倒车发生事故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移位倒车时会出现碰撞、刮擦、掉沟等交通事故,这时应注意车辆所移位置的宽窄程度,判断好车辆后方、两侧的障碍物与后轮所处的安全位置。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指挥。2、拐弯倒车时,会出现车尾碰撞和车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时应注意判断转弯内侧和车辆后方的情况,并从倒车镜兼顾车身的两侧,注意回转方向盘的时机。3、车库倒车时...
·在我国网络诈骗去哪里报案要交钱具体多少
有很多的网络诈骗案件当中的受害者,可能也是被犯罪嫌疑人给骗的晕三倒四的,在发现了事情的真相以后一时之间也难以清醒过来。就比如说,您平时都知道遇到诈骗以后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的,但是有些受害者主要是考虑到网络诈骗的实施地难以确定,所以反而不清楚在我国网络诈骗去哪里报案要交钱具体多少?
一、在我国网络诈骗去哪里报案要交钱具体多少?
网络诈骗去报警立案不交钱,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这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