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第几天可以看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一些违法行政法规的人来进行的。在我国行政拘留他是需要遵循严格的调查程序。当然,有的时候可能会有人比较疑惑,行政拘留是不是可以探望。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第几天可以看望?下面为您介绍。
一、行政拘留15天,可以探视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二、行政拘留程序:
调查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决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首先我们要告诉您的是,行政拘留的话,如果亲属要探望的话,应当提前的向拘留所来进行预约。其次就是拘留所,预约之后也必须是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来进行探望。当然,在拘留之后,应当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



相关内容:

·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这可以统指一类罪,其中最常见的自然也就是贪污罪和受贿罪了。那除此之外,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呢?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现实中,对于贪污贿赂案件,是否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贪污贿赂罪包括了哪些罪名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


·绑架罪和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和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一)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为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


·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
    一、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一般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发现漏罪还能判缓刑吗?
    我们都能够知道,关于我们国家的一些刑法处罚的界限规定,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发现漏罪还能判缓刑吗?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如果漏罪是在缓刑期间内,则可以减轻处理,具体的内容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一起来了解。对于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发现新罪”,对于漏罪的表述是“发现漏罪”而不是“犯漏罪”,从这种立法表述的区别中,我们不难得出,刑法将因“漏罪”撤销缓刑限定在“发现”时,也就是说,只要...


·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具体有哪些不同
    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具体有哪些不同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 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如何判断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该如何判断呢?具体来说,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过失爆炸罪如何判断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


·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贪污罪一直是重点关注的一个罪名,因为主体具有特殊性。当然贪污罪的主犯和从犯的量刑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按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贪污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有关羁押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1、拘留的羁押期限最多为三十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


·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一、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法院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三人,...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