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 入职劳动合同签了以后一般多久上班? 一般是先入职后签合同,必须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才能签署合同。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目前来说,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在整个市场的经营规模和竞争力,因此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中预算管理制度又极其重要。那么,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哪些法律法规呢?建筑工程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和组织机制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
·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吗? 炎热夏季的到来也就意味着很多工作者将会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效率,还会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岗补贴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保护措施,高温补贴的规定在相关法规中也详细的说明,那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办公室工作有高温费吗?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有什么 随着社会的繁荣发展,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的深入人心,各大行业也相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其中就有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更新,这就更好的体现了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同时江苏省也颁布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国家的合法政策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安全。那么,您知道江苏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体有什么吗? 《江苏省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内容为: 一、第四章 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员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禁止使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可以从事一些与他能力相符的工作,可以依法与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依法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那么,现实生活中,究竟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我国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 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更别说在工地作业的劳动人民们。这些工地作业的劳动人民冒着生命的危险,为国家的事业做出了贡献。然而在遇到工伤后我们需要工伤认定报销,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这个问题就让人们很头痛,因为大部分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报销工伤,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将如何报销。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赔偿?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可以急辞吗 可以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
·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 律师代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根据法律规定先要关注“诉讼文书”的收集,包括立案决定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居留证...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1.停薪留职:如果单位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无薪和停留”期间,不得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期。 2.放长假:如果由于单位原因长假的员工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他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长假”期间,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年限。 3.长期病假:如果长期病假的员工在医疗期满后返回原职位,雇主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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