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

家暴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遭受家暴的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护,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具体来说,家庭暴力法律新规有哪些?若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会被受理的。

家庭暴力法律新规:

《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我们可以知道,那些实施了家暴的民事主体,不仅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且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故而对于那些实施了家暴行为的民事主体,是会遭受到行政处罚的,且还会被责令停止家暴行为。


相关内容:

·一、新宾县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新宾县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


·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需要给予孩子日常生活的费用。抚养费一般在法院判决或者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就已经协商好。但是不代表不可以在日后的生活中提出增加。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


·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国家赔偿中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


·一、失业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失业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没有工作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家庭暴力似乎也成了当今社会热门的话题,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法律也出台了不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我们有义务了解并履行,但是不同地方的相关条例也会有所不同,下面的文章为我们介绍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是为人要诚实,做人要忠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出轨,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崩溃。但如果悔改的,结局可能正好相反当对出轨反悔的,很多时候另一方都会要求签订忠诚协议,那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1、“忠诚协议”不可过分加重对方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按照您的说法,你们的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则另一方要失去自己的全...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使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以后,对母亲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将是母亲争夺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并且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可能结婚以后孩子有两个,当其中一个判给另一方后,可能作为母亲也想争夺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


·夫妻双方离异后
    夫妻双方离异后,一方可能会因为赌气或者其他原因放弃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后因经济状况等各方面的压力想要回孩子的抚养费,那这种情况法律会不会给予支持呢?现在我们就离婚协议上写不要抚养费,现在能否要回这一问题进行解答。 离婚时协议上写不要抚养费,现在能要回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起诉离婚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提出的。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肯定不像协议离婚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理。诉讼离婚这当中的所有程序都是要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包括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也要遵循此法。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一个人去? 双方都必须到庭 离婚案件中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


·一、离婚案件转移财产举证责任是谁的?
    一、离婚案件转移财产举证责任是谁的?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举证责任是归主张者的,民事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往往争执不下,其主要原因是一方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