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
二、诺成合同是什么?和实践合同有什么不同?
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即成立。其他如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都属这类合同。有些诺成合同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后才能成立,如房屋买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须向有关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什么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合同是实践合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中国的《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因此,经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综上所述,关于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这个问题,除了法律特别的规定外,买卖合同大多都是属于诺成合同的,另外,还有一些情况下,买卖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的,所以我们在进行判断的时候,不能以偏概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相关内容: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有什么不同
    各位知道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之间有什么不同之处吗?实践中,合同纠纷在达到一定标准后,就有可能变成合同诈骗罪。当然变成了合同诈骗罪,那么就是构成刑事犯罪了。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解答上述问题。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如何区分 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 1、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


·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合同终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如何进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签订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其他...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护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合同有设立、变更、终止。当我们遇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变更时,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所需条件,以保证更改内容的有效性。现在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一、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变更,一类是合同条款的变更(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变更),一类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合同双方签约人的变更)。所谓对合同条款的变更...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的规定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所以上市公司与...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包括有哪些?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包括有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合同期限顺延。这些情况,决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合同履行,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二、合同履行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分解和把握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吗?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吗?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合同终止是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该怎么办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该怎么办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往往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瑕疵履行的情况。那么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产生的后果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


·技术服务合同模板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模板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