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用房性质是什么意思?
非居住用房性质是什么意思?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二、非住宅房有哪些特点?
1、非住宅的认定特点根据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下达之日前,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非住宅使用性质的房屋,认定为非住宅;未经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住宅房屋改变为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2、非住宅定义范围比较广,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除了住宅以外的就是非住宅,只要房屋的使用性质不是住宅,就属于非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医疗用房,教育用房,公共福利用房,军事用房等。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三、怎样区分住宅房和非住宅房?
1、住宅是指提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住宅性质以外的为非住宅,非住宅落户口的问题请您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七十年产权住宅,产权证上使用性质一栏写着住宅,水电煤气暖气都是民用收取标准四十年产权非住宅,产权证上使用性质一栏写着非住宅,水电暖去是比住宅贵一倍,在性质一栏里有的住宅或商住两用或商业。
3、非住宅就是商业用途的房子,比如写字间,门市等等,房产证上会写明用途,非住宅等分类。土地证上也会写,没什么区别,还是拥有全部产权,可以买卖租赁。
4、物业公司的管理公共资金,就是所谓的物业费,谁住在房屋内就由谁来交,普通住宅是砖混结构的是15.6元每平米,框架结构的房屋是16.8元每平米,非住宅房屋是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的,就没有这项费用需要缴纳。
比如说有些房子在设计的时候,本身就是作为办公用房和写字楼来设计的,这些房子和普通的居住用房的使用要求根本就不一样。其实在生活当中,随处都可见非居住用房的,比如说医疗,和军事用地修建的房屋显然都属于非居住用房。
相关内容: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
一、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归谁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时间,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父母出资购房的比例及出资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该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约情形,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都有哪些吗?既然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不过要是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卖方违约引起的纠纷
目前常见的就是因房价上涨过快,出卖方认为房屋价格卖低了,寻找各种理由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如以另一配偶不知情、不同意为由主张夫妻一方...
·二手房买卖的途径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的途径有哪些
1、手拉手直接交易。这一类是熟悉房地产交易流程和行情的手拉手交易。卖方一般会直接放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安排看房并独立完成交易的整个过程,仅在有商业贷款时寻求专业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帮助,费用最为节省。但在没有专业人士全程导购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明晰产权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全面了解房子的物业情况、质量情况等,避免有后顾之忧。2、专业服务公司介入。这一类属于不熟悉房地产...
·房产赠与过户费用是否要缴纳?
需要缴纳费用。一.营业税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房屋赠与税费涉及哪些方面,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三.契税和印花税1、契税2、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
·近几年来,房价的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买房成为了年轻
近几年来,房价的问题一直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买房成为了年轻人奋斗的目标,而贷款买房也就因此成了买房的一种方式,但是贷款并不是无期限的,它也有期限限制,买房子最多贷款多少年?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买房子最多贷款多少年,有期限吗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
·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所需的条件
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不管是本地人或是外地人,不管你是工作或是自己创业基本都会遇到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这里我们就来谈谈关于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签订?以及房屋租赁过程中我们又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解答。
一、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所需的条件
单位房屋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对于打算开公司的人来说需要做足各方面的准备,除了筹备创业基金、进行工商注册等,租赁房屋作为固定的办公场所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步。一般房屋租赁超过六个月就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且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领取相关证件。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提供一份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
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
的购房者一定要学会去避免纠纷。那么,当事人就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
二手房产权纠纷的避免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方式,具体有:
(一)产权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
·首次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是第一次,所以心里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底。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了解,在买房的过程中就很容易吃亏。为了帮助您顺利的购买房屋,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了首次购房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首次购房注意事项:
1、确定买房目标
购房的前提是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租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
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在逐步推出租售同权制度,郑州市作为首批租售同权的试点城市,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为了将试点工作做好,河南省及郑州市也在加紧制订政策,那么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郑州相关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一、郑州租售同权内容有哪些?
1、加快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要高起点规划,大平台运作,搭建统一的政府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和服务平台,通过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