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江西省近年来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很多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会得到一笔补偿款,这样也不会因为没有土地收入而陷入生活困境。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在变化,那么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江西省最新文件和您讲一讲。一、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土地并非私有制,而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出让和划拨两种类型。一般我们接触的都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税,使用年限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可以转让获取收益。而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什么意思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为动工...
·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地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经济打造社会基础设施,国家的各种建设项目都需要用到征地,对于征地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补偿,根据征用土地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那么2017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一、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建议购买。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
·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苏州作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对于江苏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区域经济的形成也有着不小的推动,但是在新的发展时期,苏州与全国其他各地的发展也存在相同的境遇,那就是土地资源的短缺,解决的办法就是征地重新规划,那么,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使用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解释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公民享有一定不动产的证明,为了方便土地的管理,国家法律以明确条文的形式规定,不得非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利益的趋势,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现象依旧是较为常见的,对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理?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罚?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很多非法 转让土地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土地的行为做了以下规定:...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考虑到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特征,意见明确,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地具有管辖权,帮助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地或者居住地管辖原则立案侦查。”具有特殊情况由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保证公正处理的跨省重大案件,可以由公安部商最高法和最高检指定管辖...
·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信息公开,就是关于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等,在处理事务,执法办事的过程中,要求透明化,就比如我们的法院,无论当事人还是其他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旁听的,但是也有存在例外的。那么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在怎么样的? 一、我县征地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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