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可以推翻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典》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认定申请才行。同时并不是所有的申请都会得到受理,其中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再申请认定的,那认定部门就可以不予受理。至于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这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求不服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救济才行。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们国家关于工伤认定推翻的情况,包括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在60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第二种方式来六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建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当地律师。



相关内容: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购买新房或者任何建筑工程完工时,都要对建筑进行装修。装修工程如果不进行验收,就有可能会出现所谓的豆腐渣工程,装修质量没有办法保证。我国不仅对工程建筑质量有要求,对于住宅装修工程也是有验收标准的。为了方便您的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 总 则 1.0.1 ...


·员工聚餐酒局斗殴处罚措施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会出现比较冲动的时刻,尤其是喝酒之后,打架斗殴事件常常发生。那么,员工聚餐酒局斗殴有什么处罚后果?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收集和汇总了一些关于打架斗殴处理办法的处罚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是轻微伤,你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过造成轻伤,你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


·最新的劳动法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不管是员工想要离职,还是雇主想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及员工都有自己一定的权利,如果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便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辞职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


·合同到期工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他们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存续的期限,如果到期的话,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很多人想要清楚了解,合同到期工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到期工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行...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统一仲裁终局裁决案件的认定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仲裁终局裁决是指依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作出这样鉴定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工程都需要进行验收,这是因为验收会让整个工程完成的更加圆满,会让当事人对于这个工程更加的放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装修房子的时候需要承包门窗等工程,那么,在我国门窗工程和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


·一、弄假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后果是什么?
    一、弄假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后果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可以造假,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员工赔偿。员工离职后,手中自然会有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还没办...


·建筑工程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包含哪些内容? 一、建筑工程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物是指供生活、学习、工作、居住,以及从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房屋。建筑物按用途可分为三类: 1、民用建筑:指的是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等类型的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部分; 2、工业建筑:指的是各类生产用房和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包括单层工业厂房、多层工业厂房和层次混合的工业厂房; 3、农业建筑:指各类供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非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