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 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有以下方式: 1、从游客开始处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开始履行,从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结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点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2、旅游公司所在地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二、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土地管理...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近年来的各种大型建设不断发展,很多新的建筑物都是在原先的土地上进行改建的。在政府向人民征地进行规划和建筑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征地补偿是需要做一些了解的。关于征地补偿,根据征地的不同,补偿的标准都是不同的。如果征地时,有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的。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北海市辖区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一、北海市辖区征...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其标准为: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之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 以土地增资后转让股权是否可行?下面通过对增资转让现象的分析,揭示其根本目的和基本成因,有助于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此类应税行为的税收管理。 一、根本目的 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股权转让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和股权转让价款是股权转让计税依据的要素,也是纳税人进行筹划避税的两个重点。 二、形成原因 综合监...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2066元/亩;旱地/园地:11033元/亩;林地:5516.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758.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2920元/亩;旱地/园地:16460元/亩;林地:823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4115...
·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在我国不少夫妻离婚的原因是夫妻双方身处异地,聚少离多的情况让夫妻双方的感情变得非常的平淡,而且有些情况下,夫妻一方可能会在异地碰到了更喜欢的人,这时候就会导致离婚案件的发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问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吗,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一、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有的夫妻离婚前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并不在一块,那么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形式,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其他问题(主要是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
·湖南省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故而对于普通的民事主体,只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者就决定了若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征收土地,并且支付赔偿,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湖南省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如何规定?许多有过购买小产权房、回迁房想法的市民都应该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住宅是没有土地证的,只能在本集体组织内部进行买卖交易流转,出售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农村经营性质的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否也有这样的规定,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中流转人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
·父母去世后农村耕地能否继承 父母去世后农村耕地能否继承?耕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在农村遗...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属颍东区向阳街道办事处振兴路社区居委会王楼组农民集体所有。总面积4.4571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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