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样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

债务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债务纠纷能否及时公正地处理,不仅直接影响到纠纷当事人的利益,还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有长远的影响。对于当事人来说,要想赢得官司,必须要先了解债务纠纷方面的基本内容。那么,怎样打债务纠纷官司,债务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呢?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一、怎样打债务纠纷官司
首先,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的债务关系、不当得利的债务关系和无因管理的债务关系等等。另外,随着担保法的出台,债务的担保也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保证。其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质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种。由此可见,当事人首先确认自己属于哪种债务关系,是打债务纠纷官司的前提条件。第二,要保证该债务关系是依法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可见,当事人所涉及的债务纠纷案件,其权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关键是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有效。第三,要树立诉讼时效观念。在以往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就其败诉的原因,基本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居多。可见诉讼时效同样决定当事人在案件中胜诉和败诉。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三种。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损毁的;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另外,还应注意诉讼时儿的开始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的。
二、债务纠纷诉讼费用是多少?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赵武纠纷纠纷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俗话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债务纠纷官司也是一样,虽然说起来有很多方法和技巧,但是毕竟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是非常了解其中的程序和问题。所以,遇到债务纠纷官司时,您最好还是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这样才能省心省力,才能最可能打赢官司。



相关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吗?根据法律规定贩毒派出所要罚款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的一部分,而且缴纳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履行的一种惩罚,如果不交纳罚金将会被认为是不服从法律,所以更不会有减刑的处理,但是根据法律需要缴纳的罚金如果犯罪分子无力缴纳足够的罚金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依法减少罚金的处罚或者免除罚金。如果犯罪分子进行贩毒将会被认为是贩...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度预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间,留待更多的实践和立法予以填补。因此,从新《公司法》是一种开放性法律规范的角度讲,国家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债权出资这种方式作为股东,其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债权不能直接...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说到行贿受贿,相信您都不陌生,其实不论是行贿还是受贿,都是会受到严惩的,所以,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一定不要铤而走险。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行贿的量刑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的量刑标准 第三百八十八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在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为了不履行债务将其原本享受的债权也不及时履行甚至是放弃,这样做无疑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时法律方面也赋予了债权人一定的撤销权,即可以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进行撤销。对于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后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怎么办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 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也要保护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合法行为。代位权制度虽然主要用来约束债务人不法行为。但也要防止债权人动辄行使代位权,从而导致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利益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到侵害。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代行债务人的权利,代行者如果与被代行者之间没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他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他不出庭怎么办?法庭不出席: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就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作出判决。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可能是原告、被告亲自到庭,也可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院指定的代理人出庭,或是由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在这几种情况下,除离婚案件当事人仍要求出庭外,法院所作的判决均不是缺席判决。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妻子不可以向银行查询丈夫个人存款,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内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容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5、...


·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否合法?
    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否合法?借条签别人的名字是不合法的,这并不是属于真实的借款关系。借条写的别人名字诈骗行为若满足诈骗罪立案标准后可以报警处理,果名字都是假的且拒不归还借款,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采用了欺诈的手段,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比较区别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