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单吗?

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单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是存在一个回执的,之后领取工伤认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通知书时,是需要拿着回执去领取的。如果回持单丢失的话,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工伤认定书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沟通,看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能否再给一份。或从企业处复印一份。
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 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单吗这方面的知识。不管是单位还是员工个人,在申请工伤鉴定批准后,都会拿到一个回持单。之后,在以后拿工伤鉴定书时要带着这个回持单。如果员工不想到劳动局窗口领取,也可以让其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工伤鉴定书。



相关内容:

·员工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员工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哪些情形是无效的1、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从《合同法》法条不难看出,只要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分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话就需要发包人同意并且要承担连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则构成“违法分包”,所造成的后续问题会比较繁琐,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从本质上实际就是承揽合同,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是带有人身性质的,发包人对承包人有所信赖才会将工程交予承包人去施工,未经发包人的授权的话...


·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一种证明凭证,如果丢失的话是没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性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相信您已经很清楚了,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自己会保存一份,但是如果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


·劳动合同能付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能付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是可以付约定违约金的;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退休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这是由于退休是一种自然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过错,故此无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 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且跟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施工,确保自己的施工规范,但是如果是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还是继续施工的,就涉嫌违反了规定,并且也违反了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如果遇到施工许可证超期该再怎么办呢,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条款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中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条款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工时、工资、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 2、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二十...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 一、申请 四川省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


·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怎么鉴定?
    没人能保证工伤的伤及部位,如果是伤残的眼睛,无论工伤伤残的是一只眼睛还是两只眼睛,对于伤残人员来说,都对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都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和精神补偿,补偿的标准需要根据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来支付,而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需要制定部门的制定程序进行鉴定,而后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一、一只眼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的资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医疗机构出具...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一、幼儿受伤误工费营养费是否可以主张? 未成年人并不是合法劳动者,所以没有误工费,家属护理的有护理费。营养费需要看医院的医嘱是否有明确记载“需加强营养”,如果没有,一般不支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一、非因工伤申请鉴定后待遇有吗? 是有的; 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医疗方面和生活方面的补偿的,确保受伤的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具体非工伤鉴定待遇,如下所述: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