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二、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有何区别?
1、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2、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3、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三、明确单位名称对于工伤认定的重要性是什么?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个人单位怎么工伤认定。根据目前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需要准备的资料有申请表、劳动合同、诊断书等。单位方面的话,要写一份授权委托书,交给人事部门的人员办理。等认定通过后,再另行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相关内容:

·尾椎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一、尾椎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尾骨骨折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可以评上九级伤残左右,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论主张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


·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
    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 施工过程中存在错误,发生意外,或者没有按照标准执行,工程延后导致损失等等,都需要对施工单位以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最常用的措施就是罚款。那么,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工程罚款单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工程罚款单的模板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期限、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1)质量保修的范围《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服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管辖法院实际上与“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而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要是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 1、基础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职工每小时加班工资怎么算?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 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2倍; 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3倍。 二、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虽然替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呢?如果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 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一定是雇佣关系,原因如下: 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主体资格,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是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可以申...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员工工伤认定是有误工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索赔。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长可短,但合同期限再长也应当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单位订立一份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固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