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效婚姻如何变成有限的有效婚姻?

无效婚姻如何变成有限的有效婚姻?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由此可以知道,对于无效婚姻,是不能变成有效婚姻的。
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间上有何限制?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不受限制,当事人可以在取得结婚登记后的任何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结婚时双方或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治愈的等情形。对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法律对生存一方和双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间也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宣告婚姻无效应当向哪些机关申请?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效的婚姻应当予以解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关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宣告当事人的婚姻为无效婚姻,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学者认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为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而有人则认为仅仅由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是比较妥当的。但是,《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给婚姻登记机关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法无明文规定不授权,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具备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更加快捷、方便的解决问题。对于无效婚姻,如果是欺诈,对方当事人不追究责任,是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是若书重婚、近亲结婚等,无效婚姻是不会变成有效婚姻的,这也就回答了无效婚姻如何变成有限的有效婚姻这个问题,在确定婚姻无效之后,相关民事主体会受到处罚。



相关内容: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我们收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4...


·母亲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母亲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通常是达到轻伤这个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予以处罚。但是如果施暴者的家暴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经过伤情鉴定,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及以上程度,才就要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的救济与赔偿。对此类...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
    夫妻一方发现重婚怎样报警?按相关法律规定,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


·离婚物质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物质赔偿包括哪些内容?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婚姻法》已明确规定了夫妻可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订立协议,那么在有该财产协议的情况下,重婚方或同居方将其自身的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行为应该是有效的,无过错方无权对该部分赠与财产主张权利。但是如果该赠与行为影响到“夫妻...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一、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是单方民事行为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中财产处分行为不是单方民事行为,其理由为: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同时,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了双方另有约定按份共有外,应当认定是共同共有。因此当夫妻之间从未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


·离婚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判断精神损害程度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为适当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司法裁判尺度合理、统一,应遵循三项原则:一是抚慰为主、补偿为辅原则。通过赔偿,达到抚慰婚姻无过错方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的目的,实现对过错方的有效制裁。二是适当限制原则。各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最高限额等有规定的,以有关规定为准。三是酌定原则。基于精神损害涉及的生理、心理及人格利益损害难以判断,必须由法官根据不同损害的情形酌情确定。 ...


·一、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如何进行?事实婚姻有财产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共同财产作为来进行分割。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如果离婚,必然有至少一方不能正常履行扶养义务,这时候就需要向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支付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


·女方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
    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时,双方都会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对于抚养权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就需要走法律流程由法院对抚养权进行判决了。那对于要离婚的女方来说,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女方怎么在离婚后争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
    如果是事实婚姻好起诉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