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内容有哪些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内容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生效日期
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二、借款合同特点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分为两种情况,口头借款是借款日期起,签订合同时为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同时借款合同有诺诚合同、有偿合同以及要式合同三种特点,国家对于借款的利率也有严格的规定,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注意借款合同中所提到的注意事项以及还款的期限以免耽误还款日期产生纠纷
相关内容: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一、欠款民事起诉书 欠款民事起诉书 ? 原告:某某,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 路 号,电话: 邮编: 被告:某某,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市 区 路 号,电话: 邮编: 诉讼请求:民间借贷纠纷 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元及利息 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生活困难向原告借款 元,双方约定,...


·夫妻约定财产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
    夫妻约定财产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债务分割原则是一方债务一方承担,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二、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债务的纠纷,那么,面对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呢?整理了关于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
    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一、银行贷款还不了最坏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银行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也可能涉及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贷款申请的其他注意事项(一)申请程序...


·债权人债务人同时死亡,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权人债务人同时死亡,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一、债权人债务人同时死亡,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券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二、担保责任的承担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


·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一、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1、《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婚后分居,经济上...


·离婚协议可以对抗债权吗?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不仅有对财产、子女的处理,同时还有关于债务的处理。通常离婚夫妻会就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约定,但日后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是否能够对抗债权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可以对抗债权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一、公司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