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证券交易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是比较常见的,不同地区的交易规则是不同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对于当地的上市公司,必须要遵守该规则的规定,否则不管是否民事主体的权益造成侵害,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和信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批准的其他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1.3债券在本所上市,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所对公开发行债券的上市交易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并建立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本所对债券的认购环节和交易环节实行一致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并根据债券资信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交易机制和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1.5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1.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债券的增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7为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及自律监管规则,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1.8本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审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安排债券上市交易,并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增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律监管。

1.9债券的登记和结算,由登记结算机构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1债券市场投资者按照其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分为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

2.2债券符合下列条件且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二)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三)发行人申请上市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以集合形式发行的债券,上市时所有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加总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债券不符合上述条件,或者符合上述条件但发行人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仅本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交易。

2.3公众投资者可以投资的债券在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不得再买入,原持有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级;

(二)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发生本规则第

2.3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应当在提交相关事项的报告、公告当日,向本所提交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并对外披露。

2.5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对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发生调整的,会员应当按照发行人相关调整公告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

第三章债券上市交易

第一节 债券上市申请

3.1.1发行人申请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债券已经有权部门核准并且已公开发行;

(三)债券持有人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本所上市,可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协议交易方式。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本所申请上市,且不能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只能采取协议交易方式:

(一)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及以上;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或者加权平均资产负债率(以集合形式发行债券的)不高于75%,或者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三)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以集合形式发行的债券,所有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加总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其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所申请确认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并向本所提交债券发行及上市申请文件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本所对债券上市申请进行预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3.1.4发行人申请其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一)债券上市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发行人关于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的承诺;

(二)有权部门核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三)申请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有权决策部门决议;

(四)公司章程;

(五)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发行公告或者相关文件;

(七)上市公告书;

(八)债券募集资金证明文件;

(九)债券持有人名册;

(十)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登记托管证明文件;

(十一)承销机构关于债券在上市申请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发表

由此可以知道,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要想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是不能在此种场所下进行交易的,故而对于民事主体,在此种场所之下进行交易是比较安全的。


相关内容: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此时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话,作为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借车的事时有发生,出借人把车借出难免有担心,怕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因此要承担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那出借车辆发...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的要求。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人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责任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


·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通常交警大队在勘查完交通事故现场后,会结合相关证据出具一份交通事故处理单,给出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当事人要凭借处理单申请赔偿或向车辆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如果不慎将处理单丢失,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这个小常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若不慎将交通处理书丢失,当事人可向相关的交警大队申请调取原件,复议一份,若交警部门没有原件,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可聘请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


·一、交通事故缝针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缝针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缝针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什么?交通事故有人伤判全责的麻烦主要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驾驶证可能会被注销,且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车内有人算违章停车吗
    只要机动车未按照规定停放,就是属于违停,与车内有没有人没有关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发生车祸,肯定第一时间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是车祸双方很可能因为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赔偿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车祸理赔和法院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理赔是在你的保险限额内,赔偿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保险公司代你出钱。保险公司会力争让你自己承担更多赔偿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法院判决是...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追偿吗?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追偿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


·曲江醉驾车祸处罚标准
    曲江醉驾车祸处罚标准1、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车祸未造成严重后果,则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交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5年,处6个月以下拘役。2、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是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依法追究机动车驾驶人的刑事责任,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逃逸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