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泰安新征地补偿法标准? 泰安新征地补偿法标准? 众所周知,现在各个地区都开始在征地,一个是为了国家能发展致富,另一个也是为了农民能更快的脱贫致富,那征地赔偿款是怎么样赔的,那每个地区的补偿款都是一样的吗,那就先来了解一下泰安新征地补偿法标准?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泰安新征地补偿法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公布的...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含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分为五级规划,分别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
·土地出让方式规定有哪些 土地出让方式规定有哪些 土地出让是什么您肯定都有一定的了解,就是将土地的使用权交给其他人。那么土地出让方式规定又包括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土地出让方式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解释,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 (一)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近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很多地区都需要因应社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全国各地都纷纷出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例,当有了成功的案例后,其他地区都会参照案例来促成旧城改造。那么,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现在就由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北戴河新区的历史北戴河新区位于秦皇岛市区西部沿海,北起洋河、南到滦河、西至沿海高速...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诸多限制,因此他人承包的土地时并未进行农村使用权流转登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交易过程当中,购销的过程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变化的过程,因此对于购销来说需要一定的合同进行约束。对于购销合同来说需要进行履行地的确定,以防日后的经济纠纷。有关于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该问题的解答在下文中给出了相关的解释分析。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和《合同法》第一百四...
·相关机构对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是现代法律体系下不可缺少的一个机构环节和程序之一,进行有效的司法鉴定对于一些民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都有一定的帮助。那么相关机构关于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讲解一下。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解释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土地权属分类大概有哪几种 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2113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5261...
·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 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土地毁约协议书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土地转让合同的毁约责任有哪些? 根据...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的土地征收是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的类型进行经济补偿,而且还有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认为自己其实没有必要说必须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使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对自己的用地和住房等都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问题的话,往往才会想到土地使用证的具体用途。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一、在我国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吗? 只要能够明确权属,是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获得拆迁补偿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实际上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 二、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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