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有哪些内容

一线城市广州的房价居高不下,房子是现在热门的话题,很多人热衷于买房,但是在广州买房子也是有许多限制条件的。对于非广州籍的朋友来说,买房的条件更为严格,那么在广州买房需要社保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规定,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一、广州买房社保要求

1、 广州户籍居民: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所拥有的房产不超过2套;

2、非广州户籍居民:

①社保缴费36个月以上且无中断;

②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没有任何房产。

二、广州买房条件

上述几个要求只是社保方面的要求,实际上在广州买房需要具备更多的条件:

1、出具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

2、外地户口需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港澳台人士或外籍人士,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需要提供一年或以上的在广州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

3、 限购一套;

4、 能拿出房屋价值30%的钱来付首付;

5、在广州没有任何房产;

6、 若是在广州之外的地区,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

三、外地人如何在广州买房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管局提交购房申请,并开具《广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2、 工作人员审核并确保购买者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确定买房资格并开具《广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 购房者与售房者办理房产交易的手续。

4、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且缴纳相应的税费。

5、交接房屋钥匙。

四、没有广州户口,也没有广州社保,是不是不能在广州购房

是的,假如你说的“购房”是指购买住宅的话。从2010年10月15日起,广州对住宅开始执行限购政策,规定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在广州只有一套或以下的住宅,在限购期内最多可以新购一套住宅;能够提供在广州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在广州没有住宅的也可以购买一套住宅。但在2013年11月18日出台的“穗五条”规定更严格:外地户籍要交够3年社保才能在广州购买住宅。

如果有外地户籍的朋友最近在广州买了房,那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

1、这是在“穗五条”出台前购买的住宅,当时限购执行不是很严格,通过补交社保可以购买住宅。肥妹咨询了多位开发商朋友,现在用补交社保的办法在广州购买住宅几乎行不通。

2、购买的是土地性质为商用的公寓物业,商用物业不被纳入限购范围,但商用公寓一般分摊面积较多、居住成本较高,而且不能入户,不带学位。

还有第三种情况:有些发展商私下和买家协商,买家先交房款(交款比例一般至少三成),但不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只签订内部协议,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一年),假如限购政策取消或买家缴纳社保时间够了以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在约定期限内买家还未够条件购房的话,一般买家可以选择退房,但房产增值部分开发商不退;或者双方再协商其他解决办法,比如买家再补交一笔钱,协议继续延期等。假如是这种情况的话,买家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因为钱已经支付了至少三成,但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

以上部分不仅回答了广州买房需要社保的问题,还包含了一些买房子的其它条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对于户籍、年限以及社保的现在条件,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防止炒房行为的出现,这也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疑问或不解
相关内容: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怎么办?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不同意应该利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来对抗新的房东,如果协商不成,还是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维持自己的租赁合同有效,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若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
    现如今,两限房、公租房等政府针对房屋的补贴政策,被市民密切关注。毕竟房子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人人都需要一个稳定的住所来维持生活,所以自然也更加关心这方面的政策。那么北京的两限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房山两限房申请又有什么标准呢?下面就听我们介绍一下吧。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承办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申请两限房 【办理对象】:北京城镇居民 【相关业务...


·最新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房屋的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


·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城市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
    房屋的质量是购房者关心的首要因素,房屋质量直接关系到入住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买房的费用往往比较巨大,因此房屋质检就显得十分重要,很多人对房屋质检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以广州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广州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广州反腐无质量检验部门房屋加层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 ⒈鉴定程序 建筑物现状调查、勘测,包括结构平、 立面布置、裂缝、结构侧向位移、相关构造以及使用功能等。采...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什么?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其中避免不了农村房屋整改,农村居民难免要担忧房屋拆迁的问题,但又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及条例。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二、补偿金种类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二手房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所以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选择,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交易双方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济南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列举一份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济南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房产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离婚时房产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房产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我们将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两个方...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民间借贷提保人有房产,经法院判决后,贷款人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担保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但可以查封。如果担保人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一)违约金的约定 相对来讲,购房者违约的情形和可能性比较小,基本就是拖延房款而已,但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却各式各样,从延期交房到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到办证遇阻等等,违约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 1、在合同里应当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在形式上对等的前提下实质上对购房者是有利的。除非购房者对自己的付款预期实在没有把握。可以将延期付款和延期交房的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