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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麻将赌博,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

有一文娱方式打麻将,在中国,很多人都把麻将当做一种娱乐房叔,所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的道理人尽皆知,但是很多人却是明知故犯,那么打麻将是聚众赌博仍是文娱方式呢?严查麻将赌博,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请看我们讲解。

严查麻将赌博,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


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2、从赌博的行为方式上看

一般的打麻将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一般都是公开进行,人数上具有不特定性,多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而赌博罪在行为方式上,一般具有隐秘性,通常在小范围内进行,其赌博行为一般只有组织者、参赌者和服务人员知晓,其赌博场所,通常是临时租赁或借用他人房屋,或在自己家中,或宾馆开房进行。

3、在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一般的打麻将主要为了娱乐休闲、消遣,其输赢财物数量较小;而赌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或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赌博中的违法行为、赌博罪与娱乐活动的关键

认定是否具有“以营利为目的”,要根据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和获利的方式来判断。赌博罪中的“以营利为目的”要求行为人实施赌博行为的方式主要是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开设赌场,其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赌博罪中获利的方式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2)直接参加赌博获利;

(3)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4)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一般赌博行为或与赌博有关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要严格区分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与群众正常文娱活动的界限,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只收取固定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得以赌博论处。《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什么情况构成赌博罪的相关知识了。关于“以盈利为意图”的规则应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俗话说“输钱总为赢钱起”,实施赌博行为,不管是文娱行为仍是违法犯罪行为,参加者一般都会以盈利为方针。可是,关于单个挥金如土的“土豪”,其参加赌博可能仅仅为了追求影响,显现身份等意图,是否盈利并不是他们所关注的,因而,应当对“以盈利为意图”的景象进一步细化,增强司法的操作性。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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