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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

之前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实行实缴制度,以货币形式出资的,要将资金打到公司账户上。为了降低公司注册门槛,新公司对此进行了修改,规定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可以认缴出资,将承诺的出资额登记在公司章程中。那么,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修订是什么?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
二、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而且无论是"认缴登记制"还是"实缴登记制",股东都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1、这个概念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但是它和实缴资本是两个概念。2、财务进入资本金股本不是认缴资本,而是实缴资本。经常出现股东的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有差额,而且迟迟不到位,影响资本金的及时入账。3、财务应该依据股东实缴资本的交款书为股东开出收据,凭此进行帐务处理。综上所述,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是对全民创业的一种鼓励和支持,以后成立公司更加容易。在新公司法认缴出资额方面的规定中,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公司注册的时候不再进行验资,只要将股东承诺的出资额登记在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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