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被辞退需提前几天 试用期员工被辞退需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据你自述的情况,如果你不做特别要求公司将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你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 在节假日工作是必须给劳动者加班费的,不然是违反国家规定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怎么来适当的维权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呼市的公司加班都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相关的疑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
·2018最新版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一共是多少级? 2018最新版工伤鉴定等级标准一共是多少级? 一共分为十级; 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 ...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是我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劳动人口多,同时,办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机构也不少。当地为了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该“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保障社会化服务行为,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根据《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和《企业职工档案工作规定》,制定...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等级怎么认定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有些劳动者在找到新工作之后,由于用人单位迟迟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焦虑,担心工作结束后拿不到工资或者害怕自己进入了一个不良的企业。所以很多劳动者在找工作时都会要求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那么,劳动者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入职多久必须签合同 用人单位应该在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或出资。隐名股东主要是通过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合同,来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那么,如果隐名股东想要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下面就请阅读律师我们为您带来的具体讲解。一、隐名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1、隐名股东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一、如何提供误工费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吗 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吗?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您知道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书面通知“既是解...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 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 近几年来,很多人看中了土地的价值,大量购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上投资建厂。国有土地中,用作工业用地的最为常见,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但是国家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将土地收回,那么,国家可以收回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是否可以收回。 一、国有土地工业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国家可以收回么? 第一:土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