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我们现在就为您进行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如果一个公司将同其它公司的业务关系转移到另外一家公司,那么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随之转让。这时候需要两家公司出具一份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表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到现公司。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范文。 债权债务转让证明 ——科技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贵公司 食品频道(部)...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民间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那么,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呢?企业之间借款的情形也很多,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呢,本金和利息该如何处理呢?请看下文的具体介绍。一、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1、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一、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是可以的,也可在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为分公司账户。 1、分公司代总公...
·借条范本抵押物应该怎么写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甲方借款给乙方,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共同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一起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借款协议。(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甲方一次性借款现大写人民币:_____ ? ? ? ? ? _元(大写人民币____ ? ? ?? __元)给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 ? ? _年_...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具体的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
·无意捡到的借条能要吗? 无意捡到的借条能要吗?1、无意捡到的借条是不能要的,这是由于若是利用他人的借条讨债,获得不当得利后有被起诉的风险。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2、被别人捡到不...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还款后,可以提交还款的记录到财务要回借条,并进行销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欠债被起诉的后果有:1、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如果债务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其所承担的义务),将会由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迁出房屋。二、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当事...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