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对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子女抚养权的协议书可以做公证,但是我们认为针对子女抚养权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去多此一举的做公证。就算做了公证,可是以后在抚养孩子的这个过程当中长期的虐待子女,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仍然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


相关内容:

·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
    在现如今的离婚案件中,抚养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的。法律判决,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来进行解决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优先考虑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供您参考。 一、离婚后直接抚养权如何确立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


·一、到公安局告男方重婚罪立案审查需要几天?
    一、到公安局告男方重婚罪立案审查需要几天?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局立案审查的时间一般是3天之内,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


·刚结婚没共同生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已经登记结婚
    刚结婚没共同生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已经登记结婚,除了婚前财产外,一般婚内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


·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在这个形形色色的社会上也总是会有少数非常不合格的父母,父母双方离婚之后不仅互相推卸照顾孩子的责任,不用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给孩子最基本的抚养费,甚至还用自己没钱为由一次次拒绝对方的讨要。那么对于那些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呢? 一、拒绝给抚养费理由是否都能成立? 并不是所有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都能成立的,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有可能减免抚养费。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


·打离婚官司一般多少钱?
    夫妻双方出于种种原因决定离婚时,需要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好说好散,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解决,如果一方坚决不愿离婚,或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既消耗时间精力又要支出更多的费用,那么,打离婚官司一般多少钱呢? 1、财产分割: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赌博、家庭暴力、第三者等过错,另当别论。存款还好,如果股票被套住,要分割财产,就得准...


·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有互相照顾的义务,本应该和谐相处。可是有些人却以对方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抛弃不管,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可能户触犯遗弃罪,这样一来,就不是简单上的道德谴责了。那么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 1、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2、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


·夫妻离婚财产冻结多久可以解除?
    夫妻离婚财产冻结多久可以解除?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案件审结后如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即可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的现实危险。 二、财产保全的具体程序 1、申请 ...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公开审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钱?
    夫妻感情破裂,在无法修复和好的情况下,离婚是解散双方夫妻关系的合法方式。但由于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两人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会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这时问题就来了,起诉是需要费用的,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钱?请看下文。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日期:20070401)》,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如下: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


·最新最新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执行,以下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


·(一)、对方重婚
    (一)、对方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因此,符合上述的重婚条件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三)、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