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

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

连带债务人通俗的说,就是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每个人都需要对一份债务承担偿还的责任,占取其中相应的份额。这样的一种关系称之为连带责任关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或者其中一部分。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看更具体的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吧!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

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我国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担保的法律责任原则上是连带责任,即与债务人连带地承担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因而其法律责任范围也就原则上是全部保证担保责任。只有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明确的特别约定承担补偿性责任时,保证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才限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的保证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从上面关于“什么是连带债务人?”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的具体概念,就要先区分连带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之间的区别。而债务人属于债务的主体,是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保证人只起到一个担保作用,实质上是要根据进一步的责任的。


相关内容: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存单质押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是目前诸多贷款种类里门槛较低的一种,因此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也得到了众多普通百姓的关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出以下流程与相关规定,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存单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提交申请资料 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当事人应该注意防范,以免因为合同风险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当事人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问题在当下社会日趋频繁,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债权债务问题时常牵扯不清、“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债权债务一次性了结协议书书写订立的不规范,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提供一份规范的协议书文本。 一、债权债务的概念 (1)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


·别人强迫我写借条怎么办?
    别人强迫我写借条怎么办?被人胁迫之下写的欠条,如果是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其行为不当,但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但要是不存在合法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受胁迫写下的欠条而构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是无效欠条,同时,行为人涉嫌了敲诈勒索罪,应追究刑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第三条 本办...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这两个名词都带有“非法”,由此见得这是不正规的两种操作。那既然把这两个名词拿来做比较进行区分,说明二者是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造成很多人对它们的概念还是模糊会经常弄混的,因此,我们来捋顺一下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到底是什么。 1、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


·讨债技巧—避实击虚催款兵法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之妙即在于舍难择易,避实击虚,债权人不必运用过于复杂、繁琐的催款方法,牵涉面不必太广。  孙子说:“兵形像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在催款中主要是要贯彻舍难择易的思想,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简易程序”催款。  所谓“简易程序”就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或经济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总而言之,避实击虚催款兵法就是要求我们避开难...


·微信凭证区欠20万怎么办
    微信有凭证里面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把债务人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后债权追偿主体是原合伙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当前,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办法,其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是一种比较广泛的发行方式,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可转换公司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赌债是否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明文规定:禁止赌博。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从法律关系上说,赌债不成其为债权。赢家无权向输家追债,输家也没有义务偿付赌债。同时,《民法典》第七条规...


·恶意欠信用卡多久会被拘留 一、恶意欠信用卡多久会被拘留?
    恶意欠信用卡多久会被拘留 一、恶意欠信用卡多久会被拘留? 一般欠本金5000元经催收超过3个月不还就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