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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被起诉离婚后可以反起诉吗?

在我国被起诉离婚后可以反起诉吗?
可以,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通过法院向原告提出的相反的民事权利请求。反诉是相对于本诉而言的,本诉是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是在本诉的基础上产生的诉讼。反诉提出的时间,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反诉与本诉有牵连,但与本诉不同,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比如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已经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就不能再提出反诉,也要求离婚,因为两者是同一个诉讼请求。但被告可以提出因原告重婚等原因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这就是反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 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4、部分财产的证据材料。
这里强调的一定是部分证据材料,我们不建议当事人在立案时就提交所有的证据材料。原因在于你的起诉状和相关材料都会原封不动地通过法院传达给对方一份,如果你一次性全部提交的话,就等于提前让对方知道了你的底牌是什么。所有,立案时可以提交哪些证据材料也是有讲究的:首先,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可先不提交。因为感情的事,对方会非常敏感,针对你所提交的证据,对方会做充足的准备,更有可能无事生非,给你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其次,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或是户口本,让法院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提前有个思想准备。孩子的证据,不害怕对方知道,因为这些都是既成事实,对方也是清楚了解的。最后,关于财产的证据,不是所有的都要提交。如果有不动产的话,可以提交不动产产权证的复印件,因为该复印件会让法院明白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在该院的辖区范围内,法院会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从而顺利立案。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不动产的复印件也可以不交。可见,被起诉离婚以后作为被告者仍然能够反起诉的,但是自己当庭反起诉的话必须和原告方起诉的诉讼请求是有差别的。例如说原告是请求法院离婚的,但是自己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求离婚的诉讼状,这样的话所谓的反起诉是根本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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