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绑架罪如何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那么,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呢?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必须严惩。那么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绑架罪如何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制起来以要挟他人的行为;(5)偷盗婴幼儿,即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挟持到一定地点控制起来要挟他人的行为;(6)其他方法。
二、绑架罪如何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行为的,被绑架罪所包容,不单独定罪。如实施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要注意的是,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情形:该杀害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这里,没有单独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被绑架行为所包含,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不实行数罪并罚。



相关内容:

·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有啥区別
    一、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有啥区別? 刑事在逃和批捕在逃的区别就是逃跑的时间段不一样。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采用方法。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而刑拘在逃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呢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才可以。经济诈骗只是一个笼统地罪名,金融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如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毒品这两个字都有一种禁忌的感觉,从小就被教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但是现实生活中仍然会有一些毒品犯罪的案件发生,在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律师对其进行辩护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看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应该要做些什么。 一、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职责 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无非三点: 1、就是让无罪的人免予受到法律的追究,通俗点说,就是帮助被诬陷、错抓、错捕的人洗刷冤情; 2、就是通过辩...


·诈骗罪去自首能减轻多少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不同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存在自首情节,有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


·行贿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哪些依据
    一、行贿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有哪些依据 受贿罪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


·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由《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可知,行为人在绑架时杀害被绑架人,应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仍以绑架罪定罪处罚。那么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下面,的我们来为您解答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的定罪处罚问题。 一、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绑架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每个犯罪分子所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划分为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此时身份不同那自然对其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因为我国刑法贯彻罪责自负原则,而不承认团体责任。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构成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
    抢劫罪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而且行为人实施抢劫不但会侵害财产权,还可能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为了实现预防犯罪、惩罚犯罪的目的,刑法分则规定了抢劫犯罪的惩罚措施。那通常触犯了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怎样量刑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犯法没证据可以不认罪吗
    如果不认罪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一)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及犯罪分子均未被发觉,因其自首才得以顺利侦破该案的,轻处40%;(二)犯罪分子犯罪后,犯罪事实...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即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要怎么做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要怎么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大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


·应该怎样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和国家廉政制度有百害而无一利,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标准即可入罪,那应该怎样认定商业贿赂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


·受贿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
    近些年,在我国改革开放形势一片大好、国民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大背景下,却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少数政府部门单位只顾抓发展、要政绩,忽视了廉政勤政建设和防腐拒变教育,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顾钞票子、钱袋子,放松了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持续改造,被不法分子行贿的糖衣炮弹攻破了廉洁关口,那么,近几年受贿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受贿罪案件的特点有哪些?1、主体身份的特殊性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