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2、抵押状态的房地产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需注销抵押后方能办理。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房地产在抵押状态下便不可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查封状态的房地产因物业被查封无法交易,卖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4、集资房集资房一般是单位房,大多是国有企业早些年划拨的土地,可以办到房产证,绿皮的。现在有些也可以转红皮的,但需要补交地价,使该房从无偿划拨转换为有偿使用。如为安居房的,需取得房改部门上市批复并办理安居房换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如为安居房外的其他非商品房需补地价后方能换证进入市场。5、军产房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这类房产土地是划拔的军事用地,个人只是拥有房产的使用权。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购买二手房要尽可能详细地掌握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发展空间和购物娱乐情况等。同时,要掌握小区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等综合设施情况。如有可能,可以咨询律师或交由中介机构去运作,以保证购买二手房的交易安全。综上,是关于“不允许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买卖二手房能有所帮助。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重新买新房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事情。所以了解二手房买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当您遇到二手房买卖的相关问题时,建议您可以咨询下专业的律师,高效处理此类问题。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谈到房产分配,无疑涉及到的社离婚案件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不得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规定,也即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房屋购买的方式是比较多的,故而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比较难以确定的?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


·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手续?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当事人千万不能忽略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否则的话二手房交易就不算真正完成,而购房者也无法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实践中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手续 1、先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在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过后,房产交易双方要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时,会到现场作必要的...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一、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


·最新四川省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房产作为重大资产在人们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关于房产司法鉴定的各类事件逐渐增多。因此,熟悉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显得越来越有意义。那么房产司法鉴定费用标准究竟有何不同,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向委托人收取的鉴定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川价发〔2004〕271号的要...


·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购买房屋的时候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因此才需要在购房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那具体来说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呢?而要是遇到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1、没有对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引起的房屋欺诈 购房人在简单查看出让人的房地产权证,没有对房产的抵押状况及查封信息进行必...


·父母遗嘱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
    父母遗嘱房产过户费用主要有哪些?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房屋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潢,但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即租赁期限届满后,除可拆除的未形成附和的装饰物外,形成附和的装饰物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承租人对于承租房屋进行...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2、房地产管理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名下有夫妻按揭房怎么离婚?   夫妻离婚与是否有按揭房是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按协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按揭房的分配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手续
    虽然现代人的生活条件好了,但是仔细一想面临的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通过贷款买房,结婚以后就成了您生活中常说的房奴。各种努力无非是想给家里人创造一个好的生活条件。可是离婚有时候真的是感情没办法挽回了,甚至离婚的时候房贷还未还清。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