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呢?是否准予离婚呢?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于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有的人担心要是对方在开庭的时候不出庭的话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毕竟此时当事人都不在,是不是案件就会拖很久。但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此时也是会对案件作出处理的,至于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就要看有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却是已经破裂了。


相关内容:

·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应尽义务
    我们知道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而成年并且具有能力的子女,也是对年老的父母有赡养义务的。具体说来,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义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


·2023告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告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您参考: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


·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我们国家所进行的一些法律,都是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的,因为,这点可以今天到了国家赔偿的一些具体法律当中,可以看出来,如果要进行国家赔偿的话,那么肯定是存在着赔偿的具体方式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一、我国的国家赔偿分为几种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


·刑事拘留批捕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批捕会通知家属吗?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


·一、重婚罪是不是两个人一起同居?
    一、重婚罪是不是两个人一起同居?两个人只是同居的,并不一定是重婚罪,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或您公认为是夫妻的,就是重婚罪;否则,就不属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


·一、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
    一、离婚赔偿女方标准是多少钱?离婚赔偿女方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具体要看男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法官会酌情判决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数额。而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标准的有以下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


·无效婚姻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要给;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离婚是耳熟能详的一个词。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的家庭不在少数。离婚必要的条件是要有结婚证,有结婚证才能发放离婚证,如果没有正规法律程序结婚,这样离婚就视为无效婚姻。那么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是什么呢?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离婚是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既存的合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的行为。而无效婚姻是因男女双方的结合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尽管离婚和...


·涉外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涉外抚养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