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男的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男的起诉离婚怎么办?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搜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协商不成,等男方起诉离婚时积极应诉答辩,主张维持婚姻关系。如果同意离婚,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起诉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2、不要紧张,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实”的答辩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法院会听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被告的意见,对于被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

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起诉离婚不分男的还是女的,男女起诉离婚法庭都是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去审理的,男的起诉离婚的话,女方如果并不想离婚的话就必须要和男方沟通了,挽留这段婚姻的时候如果没有取得任何的效果,那女方要做好这场离婚官司的各种准备。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是否可以要会孩子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那在离婚协议当中我们会发现其中有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协商约定,其中要是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的话,这种情况下离婚之后,女方是否可以要回孩子呢?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可以要回孩子吗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院依法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


·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那就需要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才行。而现在流行结婚给付彩礼,那么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男女之间没结婚证离婚彩礼退吗? 未登记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彩礼应部分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而且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者很难得到救助,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伤亡后果。那现实生活中,要是遭受了家暴怎么办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遭遇家暴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实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此时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


·判决不离婚被告可以起诉离婚么?
    判决不离婚被告可以起诉离婚么? 被告可以随时起诉离婚。 二、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后,被告受6个月提起诉讼的限制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


·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至学业完毕,已满18岁的能依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非直接抚养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此外,我国《婚...


·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一、家庭纠纷置置轻伤二级对方不调解判多久? 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一般像那种因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受害人不接受调解、或对侵害人赔偿漫天要价的致使调解无法进行的,法院不认为被告人是认罪态度不好,不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情节,像这种情况,法院一般只判处缓刑,正常是判...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是很多的,其中常见的主要就是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上面,然而光是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纠纷,因此我国最高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下文中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


·一、不离婚申请财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一、不离婚申请财产分割流程是什么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亦不得划分内部份额,夫妻一方只有在解除夫妻关系后才能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2、有下列重大理由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发生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而有关国家赔偿主体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三方,他...


·离婚之后争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离婚之后争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一、离婚之后争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一) 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 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 双方的抚养能力 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是看双方的家庭成员。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