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二手房该怎样贷款

买二手房该怎样贷款

1、 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 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二、贷款买二手房需注意哪些问题

1、每月还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对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支出有所预测,避免出现无法足额还款的困境。

2、要妥当选择贷款银行。

对借款人来说,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各贷款银行提供的服务品种不一样,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借款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贷款额度和最长贷款期限也可能不同,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好、收费低、手续简便快捷的贷款银行。

3、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还贷方式。

4、向银行提供材料要真实。

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讲,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和近期经济状况证明。因为如果借款人收入未达到一定水平,又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款却夸大收入水平,经银行调查证实借款人提供了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其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贷款的审批。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其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到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还可在年和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

6、每月还款要及时,避免罚息。

对于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期查看自己的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疏忽造成的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7、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为零,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8、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 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 个月的还款额。不能足额还贷时可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偿还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舍受理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减少每月还款额。

在实践中,不少“黑心”房产中介,为了能将房屋售出,自己能拿到提成,会向不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承诺能够通过一些途径帮其办理贷款,而在购房者签了合同之后,又变卦了。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相关内容:

·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
    一、城市自建房拆迁是否有补偿?城市自建房拆迁是有补偿的,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备案的,也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在部分地区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因此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
    一、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办理?没有遗嘱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


·租房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上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1、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购买拍卖房过户难都是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法院拍卖房产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没收的房产,这类房产也有比较多人选购,因地段或是房产本身的历史价值等等。房产购买后过户到个人名下,才算是个人的财产。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才行。也就是说说公证是处分房屋过程中的必经程序,那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买房之后还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买房之后还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在过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缴纳,那究竟房屋买卖要交税费包括哪些呢?我们将从卖方和买方两个不同的角度为您解答疑惑。 一、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买方: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 5元/证,契税:首次购房1%、非首次购房1.5%卖方:营业税:5.55%或差价×5.55%或免征,...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购房合同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在我国离婚房产判给老婆我重新买房算首套吗? 如果离了婚,房产、贷款归女方,再买房当然就属于第一套房了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登记认定,另一种是银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分为三种,一种是房产登记认定;另一种银行认定;还有一种是改善住房认定。 1、贷款买过一套,在房屋登录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房产,再次购买算第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卖掉后,房屋登记不能查询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中...


·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如何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实体上特别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并不是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