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认定,逃逸方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为以后的权利主张埋下了很大的隐患。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以后的量刑造成隐患。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含义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

2、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

3、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会及时出警,事故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交警部门事故勘察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要积极协助,如实陈述现场发生的情况,为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事故认定打好基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警部门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在勘验,鉴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四种形式,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该复核将是最终复核。

四、及时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车辆的损失和人员的伤害。对于车辆的损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评估。该评估的损失可以在以后的调解或诉讼中,作为向事故对方请求赔偿的依据。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受伤的人员要进行及时抢救,对住院期间的花费单据和病历要保存好。对住院期间的误工收入,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要出具证明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由医院在医嘱中注明。如果受伤严重可以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伤残等级,护理人员,护理天数等法定事项。

五、调解或者诉讼

1、在交警部门的调节。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主持下,通过友好协商,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节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警部门的调解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以更大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因为法院会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作出裁决,该裁决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具有权威的公示效力,并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对造成的损失,做好举证准备,准备必要的单据、鉴定材料、准备好相应的法律依据等,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防止对方滥用权利。

由于车辆的不断增加,发生事故的频率也在不断提高,这不但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对于双方都是一件不好的事情,那么,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本文为您作了详细的解释,同时也可以咨询律师进行了解,因此律师的参与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
相关内容: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一、非法销售车船票罪会判多长时间? 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造成交通...


·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会产生什么费用,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
    您都可以感受到现在街道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了,堵车现象在很多城市已经不是什么司空见惯的事情了。随着车辆的增多,在预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每年发生车祸事故的数量统计结果也是让人触目惊心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会产生什么费用吗?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一方一般将侵权人及所承保保险公司同列为被告,但两者的赔...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个时候进行相应的赔偿就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喝酒开车什么标准为醉驾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什么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在警方判定了交通事故责任之后而出具的对此次交通事故的书面形式,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中很重要的书面文件,那么,除了说明责任方之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什么用呢? 一、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没有谁愿意故意发生(但也不排除有故意套保等行为),发生以后,各自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理解、心态也肯定不一...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
    交通事故退休后误工费有吗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现如今,您如果要出门去远方的话,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非常多的。并且我国对于交通建设也一直在不断的改进和修正过程当中,国家也是想尽量的为人民提供一个更好的交通渠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总是有一些违法分子对我国的交通设施进行破坏,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肇事逃逸车主和乘车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吗?只有肇事逃逸的车主才会进行承担。1、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赔偿,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驾驶人员是在履行工作过程中或者属于被雇佣人员的,则有工作单位或者雇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同车乘坐人员在事故中没有侵权行为,对于事故结果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乘车人员为车主或者雇主的,则根据雇佣关系承担赔偿责任.4、交通事故致...


·工资到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到多少要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免...


·电瓶车交通肇事逃逸要拘留几天?
    电瓶车交通肇事逃逸要拘留几天?电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二、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则是什么?责任认定重。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
    二手房交易也就是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通常只有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那么才能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而具体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也要注意需要,二手房交易的材料与流程。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的材料有哪些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