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二手房要过程中要交多少中介费

买二手房要过程中要交多少中介费

中介服务费是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向委托单位收取合理的费用。

1、评估收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2、代理收费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1.5%;

5001~100000万元1%;

1001万元以上0.5%;

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3、咨询费

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到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二、二手房没买成要交中介费吗

如《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具备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房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视为中介方已促成买卖合同成立,通常情况下,中介方有权要求各方支付佣金。

但是,买卖合同的成立不代表交易一定能够完成,中介机构全面规范履行居间义务也是其获取佣金的必要条件,故对于类似纠纷,应全面审查合同未能履行的责任以及中介方在此过程中是否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以此作为中介机构是否应获取佣金的衡量标准。

如果中介机构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此后的履行并非中介机构的责任,那么委托人不能以合同未履行为由拒付中介报酬。

相反,如果产权无法过户是由于中介机构的原因,如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相关事宜、未能告知相关法规政策,那么即便双方买卖合同成立,也不能视为居间成功,中介机构无权获取报酬。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而导致购房者未能成功通过中介买到二手房时,可以不用向房产中介交纳中介费。此时,如果中介机构依然要求您交付中介费,您可以拒绝。如果因此而发生了纠纷,您可以准备好能够证明买卖不成的原因在于中介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有效维权。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准备哪些证据,可以咨询一下房产律师的意见。


相关内容: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那么非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接下来,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一起来看: 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打死人赔钱后要交罚金吗?
     一、打死人赔钱后要交罚金吗? 1、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一般在经济犯罪案件里才会并处或者单处,像打架打死人这一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几乎不会判处罚金(拐卖妇女等罪除外)。 2、要注意,对受害人的赔偿不等同于罚金,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赔偿是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的一种弥补,罚金却是被告人违法后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经济制裁结果。 二、罚金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依法需要承担停车损失费,而不是误工费。 按最高法院批复,可以索要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1998〕143号《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问题的请示》收悉。经...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汽车这种时候属于作案工具,是很有可能会被没收的,想要回汽车话,需要和公安机关沟通。如果汽车是作案工具,依照刑法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没收。1、如果该车曾经被你用来从事过贩毒活动,要依法予以扣押。2、如果未经法院判决认定是作案工具,任何机关无权没收。事实上,你的汽车很难被认定为作案工具的。但...


·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人没事需要误工费可以吗? 交通事故人没事车要修很久,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 。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范围有哪些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误工费...


·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
    虽然我们经常能够在马路上看见相关的警示标语,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忽视这种存在,而导致走上伤亡的后果,那么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酒驾甚至醉驾致人死亡的,可能会有一定的赔偿,但是具体情况还是要来具体分析了,具体看下文。 一、司机酒驾死亡交强险赔偿吗的概括 保险公司会对车主进行追责。很多人误以为交强险什么都保,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保险公司如果已经对第三者进行了...


·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


·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行为划分事故责任。我们知道,交通事故责任有全部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等等。那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一、乡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多少钱不固定。车损险赔付的计算方法为: 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特别提醒: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含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
    觥筹交错之间,免不了被劝酒几杯,几杯下肚侥幸心理作祟就想着开车上路。但是如果你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年不能考驾驶证的严重性,你或许就不会这么做了。酒驾的处罚措施在近年来引发了社会的热议和争论,下面就是关于饮酒醉酒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