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也有出轨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求对方给予离婚过错赔偿,或是过错较小的一方要求过错较大的一方给予赔偿,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任何一方的行为都是对婚姻的损害,都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因过错较小就可以“过错相抵”从而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那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二、违法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一)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出轨”。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1、2项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里包括事实婚姻,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两种情形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对《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

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即构成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法律列举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本意在于稳定婚姻关系,保护配偶权,防止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况发生并在此种情况出现时对受害配偶进行救济。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婚姻法》第46条第3项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第4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所谓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这里还要说一点,《婚姻法解释(一)》所指的家庭暴力是积极暴力,还有一种暴力是“消极暴力”,也就是“家庭冷暴力”,主要有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这种“家庭冷暴力”目前还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三)遗弃

婚姻法第46条第4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

对于何为遗弃,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有认为遗弃是同居义务或扶养义务不履行;有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用负担义务。

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的是有过错一方的行为致使配偶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损害结果即包括物质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

四、配偶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所受到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从婚姻法的立法宗旨看,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

所谓直接因果关系,我们的理解是这些损害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所提出的离婚理由,如受害人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在审理中若查明“感情不和”实际上是另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因素所致,就应当适用离婚赔偿。如果是因自身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精神损害不能要求配偶承担赔偿责任。

五、导致离婚的发生

就算具备了以上的条件,如果没有导致离婚发生,还是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这可以说是婚姻侵权责任的特殊要件。

根据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第3款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发生不但要求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还要求该情形导致了离婚的发生。

除此之外,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婚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就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可见,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

以上五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五者必须都存在才会有离婚损害赔偿。最后,作为无过错方起诉离婚,一定要了解好相关法律知识,做好万全的准备,希望以上我们的相关知识介绍对您有所助益。


相关内容:

·关于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家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给女方家的,一般是定性为结婚彩礼的。这属于民间结婚习俗,我国在是否给付结婚彩礼上面没有规定,但却对彩礼的返还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究竟关于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返还结婚彩礼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起诉离婚第二次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第二次会判离吗?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最多几次判离,若是首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在大部分的情形下不会判离。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同财产不能直接与夫妻共同财产划等号,虽然很多时候这二者的内容是一样的,但法律上并未将他们等同视之。实践中,不仅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也是要认定的。那么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怎样的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


·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一,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2、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一、丈夫重婚罪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丈夫重婚罪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
    一、家长如何规避网络赌博对孩子的侵害? 1、家长方面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防赌观念,让学生明白赌博的危害性,引导正确的消费观,过问学生零钱用途,预防不正当开支; 2、学校方面应根据中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加强管理,以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提高他们对赌博行为的警惕性; 3、有关部门方面应加强普法教育与禁赌教育相结合,提高中学生、青少年对赌博危害性、违法性的认识。 4、此外,学生本身,应该加强自己...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分析...


·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总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手续。由于离婚方式的不同,也就导致需要的材料和具体的程序不一样。那其中夫妻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需走什么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


·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有均等的分配权利,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财产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分割。实践中夫妻离婚由于财产分割引发了不少的纠纷,那?请问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


·一、彩礼怎样退回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一、彩礼怎样退回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没有在一起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