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在开工以前都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一个预算,也就是说只对完成这项工程所需要的费用进行一个预先估算,之后再出具一份预算书,那么一份完整的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工程造价计算表;工料汇总表;各分部工程预算表组成,然后编制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预算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预算书是工程预算或施工图预算的最终成果文件。是实施设计图纸的重要依据。

工程预算书一般由预算书封面;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造价计算表;工料汇总表;各分部工程预算表;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几部分组成。

1、预算书封面

预算书的封面形式一般都是由编制单位自行设计。它以简单明了的形式显示出整个预算的精华内容。具体型式没有统一规定,但显示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和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和单位造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核者和编制者;审核时间和编制时间几点。

2、预算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是预算文件的一个补充说明书。它给审核者和竣工结(决)算提供补充依据。说明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编制依据

①本预算的设计图纸全称、设计单位。

②本预算所依据的定额名称和时期(包括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③在计算中所依据的其他文件名称和文号。

④计费所按的资质级别和工程类别。

(2)图纸变更情况

①施工图中变更部位和名称。

②因某种原因待行处理的构部名称。

③因涉及图纸会审或施工现场所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3)执行定额的有关问题

①按定额要求本预算已考虑和未考虑的有关问题。

②因定额缺项,本预算所作补充或借用定额情况说明。

③甲乙双方协商的有关问题。

3、工程造价计算表

它是说明工程造价来源的具体表述。

4、工料汇总表

工料汇总表是将各分部工程中,工料分析表内的人工和材料进行汇总列成清单,以供有关部门查用。对材料汇总,最好按以下要求进行:

(1)为便于实用,先列钢材、木材、水泥;再列玻璃、沥青、特殊材料;再列砖、瓦、灰、砂、石和其他材料。

(2)同类材料应分规格汇总。

(3)门窗五金最后列入。

预算书发送前的审核

预算书发送前的审核是指对预算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和复核的过程。预算审核分为职能性审核和技术性审核两种。

职能性审核是指预算把关(或决策)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性文件精神,审查该预算的各个主要项目是否符合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意向协议和有关指令等的要求。如各分部工程中的主要定额项目基价有否套错、直接费累计是否正确、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的计费项目和费率基数是否符合要求等。

技术性审核是指对预算中的基本计算内容检查其正确合理性程度的一种核实工作。如工程量的正确与否,项目套用是否合理等。技术性审核是一项工作量大,耗用时间较长的一项工作,常用方法有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法两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项目的工程预算是很重要的,首先需要知道建筑工程预算包括哪些内容,然后根据这些内容编制成为建筑工程预算书,工程预算扮演者很重要的角色,这决定了该工程的盈利状况以及是确定否值得投资,
相关内容: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此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赔付范围的一些法律规定。 一、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1、医疗费: 元(依据发票,据实计算)(社保基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的治疗】...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按照我国劳动法当中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必须按照加班的时间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的加班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仲裁加班费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


·七级工伤能赔20万吗
    七级工伤能赔20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7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


·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针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企业雇佣童工现象,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童工处罚规定。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其他的情况,这其中就包括有些企业招收的员工没有成年,但是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因此,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一、童工与未成年工的区别是什么? 1、年龄段不同法律规定童工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为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2、责任不同童工一般属于无民...


·国庆节放假加班几倍工资?
    国庆节放假加班几倍工资?国庆节放假加班三倍工资,因为国庆节它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节假日,是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平时工资的300%来进行加班报酬的支付。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细究《劳动合同法》,我们会发现,合同...


·私人包活工伤怎么算
    建筑公司把活承包给私人干,私人雇佣的工人干活的时候受伤了算工伤。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发包方应对受伤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
    事业单位辞退员工的处理决定要符合哪些条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5、事业单位...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某劳仲案字(年)某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1、适用法律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二、仲裁...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一到过年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一些“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报道。这不广东省刚刚抓捕了欠薪逃匿另起炉灶的私企老板,而此时就不会再像您认为的那样,只要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补发了就行。毕竟该私企老板的行为已经十分恶劣了,此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不发的行为都是按照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而这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在我国这类的纠纷原则上是不会触犯《刑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