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当事人会约定在某日全额还款,可有些债务人可能更愿意分期还款,而在法律上,对于不同的还款方式,它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差异的。那么,分期债务诉讼时效怎么算呢?也就是说,该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如何计算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借款活动中,我们有必要多了解一下诉讼时效,毕竟诉讼时效若是超过了,您的债权可能会得不到实现。如果您对诉讼时效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相关内容: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不少公司或企业在出现资金缺乏时,会采取股权质押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的问题,所以了解一些股权质押贷款的办理程序对成功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很重要,那么今天,是我们就帮助您解决关于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下文是具体的分析,请您仔细阅读。 股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一、申请股权质押贷款需要具备的...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它的签订遵循以下流程: ...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一、借条写小名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大名、小名是同一人,并存在借贷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写借条应...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借贷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代位权第三人诉讼中为什么是债务人?
    代位权第三人诉讼中为什么是债务人?代位权,涉及的是三个人,即债权人,债务人,欠债务人的债已到期的次债务人。并且,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由债权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第三人又是谁呢?我们很容易知道,原告是债权人,被告是次债务人。而下面,为您解答为什么债务人是代位权第三人这个问题。一、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司法实践中,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


·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法院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目前在投资市场上,理财产品有很多,涵盖定存、债券、股票、黄金等多个领域。其中债券还细分为公司债券、国债等。对于投资者,有必要弄清债券和股票的区别和联系,丰富自己的投资知识,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法律对某项权利的保护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追债时不能错过了相应的诉讼时效。那么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权请求已超时效怎么维权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
    法律上借条一般包括哪四部分条一般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债款以及偿还期限。欠条要包含以下内容法律才承认。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欠条格式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


·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
    在这样一个借钱难的大时代背景下,银行借贷多数惨遭碰壁,网络借贷却因方便简捷备受青睐,可是网络借贷的虚拟性以及缺乏法律监管、制度层面的诚信制度系统支撑都是让人望而却步的几大因素,到底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呢,网络借款靠不靠谱。如果想网络借贷应注意什么,才能确保安全呢?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一、网络借贷的风险有哪些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2、...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
    离婚期间虚构债务对方假收传票是否违法?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让双方共同承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