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学校如果在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并认定为是主要责任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学校在面对众多的学生时秩序的管理就成为了难题,所以学校都与保险公司合作并签订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对此类情况作出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校方责任险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校方责任险条款

保险对象

第一条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保险期限和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上述第(一)与第(二)项每次事故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三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违法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盗窃、抢劫;

(三)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

(四)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五)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六)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

第四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注册学生自伤、自杀,而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教育管理并无不当;

(二)注册学生本人具有特异体质,而被保险人事先并不知情;

(三)注册学生突发疾病,而被保险人及时采取措施,未延误治疗;

(四)被保险人的雇员的非职务行为;

(五)被保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教学、建筑设施不安全,仍继续使用。

第五条 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

(三)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每次事故免赔额。

第六条 下列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金银、首饰、珠宝、文物、软件、数据、现金、信用卡、票据、单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及其他不易鉴定价值财产的丢失和损坏。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切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义务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全部注册学生名单,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九条 被保险人应按约定如期交付保险费,未按约定缴付保险费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被保险人应关心、爱护、教育注册学生,使其遵纪守法。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对各类教学、建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修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人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其各类教学、建筑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保险人对发现的任何缺陷或危险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办理批改手续或增收保险费。

第十四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否则,对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引起诉讼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当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应及时将其送交保险人。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八条至第十五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解除本保险。

赔偿处理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自行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保险人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十八条 保险人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的或经双方当事人及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及所含每人赔偿限额。

第十九条 保险人根据上述第二条的规定,对每次事故中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损失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书、损失清单、裁决书、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单证材料。

第二十一条 必要时,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接受有关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的索赔权利,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或解除本保险。

第二十二条 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在保险人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 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保险人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险人有重复保险的情况,本公司仅负按比例赔偿的责任。但人身伤亡不受此限。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有关本保险的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保险生效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本保险,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保险,保险费按日平均计收。

第二十八条 本保险有关名词

普通教育机构:指依法设立,受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管辖的教育教学机构。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高、技校、工读学校、特殊学校等。

校外教育机构:指依法设立,受各级教育主管机构管辖,用于非固定学员不定期集中学习、活动的机构。如少年宫、少年科技站等。

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境外责任保险条款

1、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出境活动中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2、保险费

本附加险的费率为校(园)方责任保险基本费率的25%。

3、本附加险适用事故发生地的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4、校(园)方责任保险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期限和本保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在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费

本附加险的费率为校(园)方责任保险基础费率的10%。

四、校(园)方责任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指南

凡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普通教育机构或校外教育机构均可参加校(园)方责任保险,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职高、技校、工读学校、特殊学校,以及少年宫、少年科技站等。

投保手续可以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办理。投保时需要填写投保单,并且提供学校类别、学生人数、学校面积、周围环境特点等有关情况。

附加险要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购买。

校(园)方责任保险索赔指南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程度。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与受损方协商赔偿协议,一定要事先征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要自行对受损方作出任何赔偿方面的承诺;

第二,在接到有关诉讼通知,及时书面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给予必要的协助。

保险公司在学校要求理赔的时候会根据上文条款内容进行责任认定并代为学校对校园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当然如果认定时认为不在条款范围内就只能由学校自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相关内容: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一、 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何为不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可撤销和不可撤销是相对的,一般来说合同一旦成立生效,除了...


·借款人被网贷起诉后该怎么办
    借款人被网贷起诉后该怎么办1、协商解决:与出借人进行协商,要求延长还款期限并支付逾期利息,请求原告撤销起诉。2、积极应诉:(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之处,迫其主动还债。

围魏救赵这一则兵法的故解语是:“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该解语中“共敌不如分敌”的意思是“功打集中强大的敌,不...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现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小公司有时候会被大型公司收购,公司兼并收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流程,涉及到原公司的注销。而被收购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不了同外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注销的时候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那么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公司被收购原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发生债务纠纷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如果不能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就只能走诉讼的法律程序,提起债务纠纷诉讼了。具体说来,提起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谁都知道,在一个诉讼中,当事人最重要的是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这样的情况下又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债务纠纷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步骤: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


·公司股东借给公司钱需要签订协议吗?
    公司股东借给公司钱需要签订协议吗?公司股东借给公司钱需要签订协议,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在诉讼时效的范围之内进行起诉。首先,借款在诉讼时效内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该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内可以随时主张还款,出借人自主张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且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其次,如果上述两种情形已超过3年诉讼时效,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贷合同争议管辖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情形下,出借人住所地依法取得了当然的管辖权。 二、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
    会。贷款利息计算是浮动利率计算的,利息随着利率调整而调整.当然无论如何计算,对已支付的利息没有影响。对调整后的利息会有影响。一般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项还没有偿还部分的利率也随之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银行利率调整后,所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执行新调整的利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中国银行房贷是这样的);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


·债务利息怎么算
    有合法约定利息的按照约定计算,没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标准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法院予以支持;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法院予以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已经给付的,可以要求返还。利息等于借款金额乘以利率乘以期限。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留置权是债权,其条件和效力是什么双方通过签署抵押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违约,不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其中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基本保证,下面我们就根据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来看看留置权成立条件、法律效力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留置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手段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的权科留置权...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
    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哪些?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下面主要介绍代理词正文的写作要求。离婚时承担债务的代理词内容有当事人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