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和申请专利所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相比,到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对于各种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导致专利的申请以失败而告终的。与其这样,专门交给办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由它们来操作整个专利的申请过程是最为省时省力的。但是对于公司给出具的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要仔细的审核其中的内容的。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委托人(下称甲方):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委托的方式,委托乙方办理中国专利撰写及申请事务。

2、乙方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指定乙方之代理人进行代理。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以及授权证书的邮寄工作。

2、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专利申请转交、移交其他专利代理机构。

3、基于专利申请的需要,乙方可以就专利申请已经指定的代理人进行变更,但乙方在变更之前应当通知甲方。

4、如甲方向乙方指定专利申请经办人时,乙方代理人需要与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应事先与甲方专利经办人联系,由经办人具体安排。乙方代理人与发明人(设计人)会见时,所谈内容应限于专利申请涉及技术信息有关的内容。

5、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如果甲方没有特别要求,则乙方代理人可以就专利申请涉及任何事项与甲方发明人(设计人)直接进行交流。

6、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交流。

7、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

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传真和电子邮件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乙方与甲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上述3为准。

8、 乙方指定 杨五 为联系人。

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为、传真为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

9、上述7和8之信息如有变化,甲方应当于上述信息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于甲方就上述信息变更情况未通知乙方或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变更信息不准确等基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乙方与甲方的交流、通信产生障碍,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0、乙方代理事项不包括:专利获得授权之后,代理甲方缴纳办理登记和年费,或者专利被驳回之后的复审以及延伸程序中的服务。

3、专利申请事务

1、 乙方应当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如果甲方仍需要补充提交资料和技术信息,则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提交的补充资料和技术信息后尽快完成初步申请文件。

2、如果专利申请复杂,为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经过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上述时限的基础上延长。

3、乙方在完成初步申请文件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并提供修改意见,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4、乙方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有关文件过程中,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代理费用

1、 乙方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专利申请费用:

实用新型专利官费:75元人民币(申请减缓后)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4000元人民币

2、甲方应在提供委托事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第4.1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

3、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

5、保密义务

1、为准确确定甲方技术秘密的内容,明确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甲、乙双方认为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上述技术秘密,并且甲方有义务在记载有技术秘密部分的书面资料上应当醒目地标示“秘密”字样。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的技术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以上保密义务起始时间为乙方获得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之日。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3、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记载有技术秘密的书面资料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

4、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向第三方披露。

5、 乙方一旦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发生泄密,乙方在自身能够采取措施的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技术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乙方有义务将技术秘密被泄密情况以及乙方所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甲方。

6、 乙方上述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截止于专利被有关专利审查部门公开之日。

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

1、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披露的技术信息不属于技术秘密。

2、由于甲方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而导致上述技术秘密泄密或者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上述技术秘密从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泄密。

3、 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

4、 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信息。

5、乙方对技术信息的透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基于专利局审查,司法判决、裁定等而完成。对于上述信息的披露,乙方应当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因为以上的披露而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3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催告,并要求甲方支付每迟延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为准)。甲、乙双方特别明确,甲方履行本协议第4.3条之义务是乙方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前提。如甲方自乙方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所有代理事项(包括延伸代理服务)。

2、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因乙方违约而造成被损害的专利申请已收取的对应代理费的2倍为限。

8、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涉及本协议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9、协议的生效与有效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专利申请获得专利局授权之日或者至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之日终止。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日期:

乙方: 签署日期:

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具体的委托事项和代理事项的,当然代理的权限,以及对专利申请过程当中的一些保密义务,代理的费用,委托代理合同的有效期,双方的违约以后的法律责任等,这些内容应该都是在合同中有所交代的。


相关内容:

·哪些不能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哪些不能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商标侵权?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商标侵权?1,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2,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3,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4,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恶意抢注是社会普遍反映强烈要修改的内容之一,最近对商标法修改的几次征求意见中,与会者的讨论又回到立法的基本问题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观点认为,这条规定已经足够,打击恶意抢注的关键在于如何执法。 也有观点认为,条文中对“不正当手...


·不法分子一般在哪里抢注商标
    不法分子一般在哪里抢注商标不法分子一般在生活中以及网上抢注商标。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二、商标抢注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


·到期商标续展多少时间?
    到期商标续展多少时间?《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权保护的途径有哪些1、注册保护:保护商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注册进行保护。按照我国的《商标法》,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商...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与商号的区别有哪些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份联系更紧密。2、适用法律不同在我国,商标制定有专门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我国并没有制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申请?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需要将申请表打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物权法》第227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
    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 在商标侵权的定义中,行为人使用与商标权人相同的商标构成侵权行为是毫无疑问的,而使用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是,商标近似的含义模棱两可,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在本文中就将为您介绍商标近似侵权中的“商标近似”如何认定。 一、“商标近似”含义概述 我国《法释[2002]32号》将“商标近似”定义为: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


·商标续展的要求有哪些?
    商标续展的要求有哪些?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申请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


·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
    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 一、申请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吗? 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


·我国规定的专利权分哪几类
    我国规定的专利权分哪几类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