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法律章程都有自己细致入微的相关规定,作为非法学专业的相关人士对其中的奥秘更是雾里看花,不知其一。那么这里要介绍的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介绍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欢迎您阅读,如果有相关的问题可以向我们专业的相关人士提问,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建议。

提起公诉刑诉法的法律条文: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以上就是提起公诉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普法工作一直是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的工作,一则减少违法犯纪的发生,二则教会每个公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得再生活中吃哑巴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如果有更专业的问题,可以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


相关内容: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它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致人重伤就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判刑。另外造成了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则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故意伤害罪要判几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在我国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
    有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因刚入社会,经验不足,被别人引诱卖淫,误入歧途,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和前途。引诱卖淫的犯罪人员为了金钱,勾引、诱惑他人卖淫,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有违社会风尚,因严厉惩处肃清该行为。在我国引诱卖淫罪怎么判刑?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引诱卖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行政处罚,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都必须要以证据为基础。就比如交警部门在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也是如此,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才可以。有部分司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证据不足涉嫌醉驾被扣押驾驶证怎么办? 一、证据不足涉嫌醉驾被扣押驾驶证怎么办? 要求交警给你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根据证据情况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标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押解职务中可能涉及的一种犯罪。不过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并不必然就会被认定构成此罪,此时还要结合法律中的立案标准,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那究竟该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


·虐待罪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处罚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犯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


·法律规定什么是卖淫嫖娼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卖淫嫖娼罪?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按摩服务)(口淫、等)的行为。 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


·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罪犯在适用限制减刑的时候,主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第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 毒品运输型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而不是以毒品是否运达目的地来判断。也就是说,凡是毒品已经起运,进入运输途中的,就是既遂;由于行为人意志意外的原因尚未起运的,则是未遂或预备。犯罪的既未遂是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为标准的,如果符合,就是既遂;否则,就可能是其他犯罪形态。运输毒品罪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明知运输的是毒品,而希望...


·盗窃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在实施了盗窃行为的情况下,其实不是一定就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但即使不成立盗窃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自然也会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过此时却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盗窃罪属于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成立此罪有严格的条件要求,那么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


·正式批捕判刑时间需要多久
    一、正式批捕判刑时间需要多久? 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因为对方拒受财物或怕对方不收财物,就以种种借口让其家属代收,对方发现后。即将财物退还。对上述情况,由于行为人缺乏受贿的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