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关于法律援助在生活当中的运用率也是非常的普遍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律援助不仅是国家要为一些特定人群提供的,而且也是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必须的一个步骤。因为某些特定人员如果没有能力聘请律师的话,那么在法庭答辩阶段必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否则就不符合刑诉法的程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1、《法律援助条例》...
·新刑法减刑多久减一次? 在如今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之逐渐完善了起来。而且为了更加的人性化,我国刑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减刑的标准也有相关的修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新刑法减刑多久减一次这个问题。 一、减刑分类 减刑分为一般减刑(或称“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或称绝对减刑);二者适用的关键条件(或称实质条件)有所不同,所减刑期幅度也不同。 “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在行刑期间认真遵守...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怎么处罚的?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怎么处罚的?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
·如果父母遗弃小孩有罪吗? 都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然而世界上狠心的父母也不在少数。如今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弃婴事件, 引发了社会上的人广大关注。那么如果父母遗弃小孩有罪吗?构成什么罪刑呢?让我们通过下文为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吧。一、什么是遗弃罪 ? ?根据我国《 刑法 》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抚养 义务而拒绝 抚养 ,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会发生意见分歧。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放火罪的构成,那法律中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
·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司法量刑当中,死刑最为严重的处罚制度。不过死刑一般是针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才会执行。我国的死刑在行事的时候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并且针对一些特殊人员即使所犯的案件比较恶劣,但是也并不适用于死刑,其中怀孕就是。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怀孕不适用死刑的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 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应注意什么刑事案件有些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是检察机关也不会对所有的刑事案件提起诉讼,有些案件是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起诉的,也就是提起刑事自诉,那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又应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
·构成脱逃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构成脱逃罪的条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而脱逃,...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被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会被追究的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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