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三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

1、被需要可人必须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的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

3、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必须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部分或者是全部,不得超出这一范围

4、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5、未经许可人的授权,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转让、注销或者是变更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也不得将商标许可第三人使用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许可使用的商标的种类和名称、商标注册证号码

3、合同的性质,是独占许可合同,或者是一般许可合同

4、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

5、许可使用商标的质量标准

6、保证商品质量的有关条款,如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供商品图样和技术知道,并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许可人保证注册商标效力的条款

8、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

11、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由此可见,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大概是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够完成的,因为当事人在提交了合同备案的申请以后,商标局首先要有一个月的时间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不符合规定,那么一个月有可能等到的通知书是商标局不予受理的,不过正常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完成也是一个时间长短的问题。





相关内容:

·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不管是针对哪一类专利,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的话就有可能构成侵权。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在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具体操作不同。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吧。一、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一般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内,并且按时交纳了年费,那么这个专利就是有效的。只要被告生产的产品在外观上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附图(六面附图)上相类似就可认定够成侵权。被告一般的对抗措施...


·著作权版权作品保护时间是多久?
    著作权版权作品保护时间是多久? 一、著作权版权作品保护时间是多久?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


·我国的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不同
    我国的著作权和专利权有哪些不同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一、专利维权的途径: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各个途径的比较: 1、自行和解:迅速、友好地解决纠纷,可以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调处范围包...


·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侵犯专利权的类型有哪些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这一制造行为及使用行...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一、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综上,商标民事纠纷一般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过批准在较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也...


·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网络上转播的作品也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对于这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人的权利,我们称之为著作权。 网络著作权的两种含义: 第一,著作权人把传统作品上传至网络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第二,网上数字作品复制、发表、署名、发行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 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其实就是指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第三条中有对“作品”进行了规定。不单单只是“作品”两个...


·商标侵权承诺性赔偿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承诺性赔偿是怎样的?商标侵权承诺性赔偿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关于商标侵权这个问题作出一定的约定,也就是对方可以承诺赔偿多少具体金额。惩罚性赔偿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如果存在着重复侵权或者是其他类型的侵权行为的话,那么应当适用于惩罚性的赔偿。重复侵权。对于重复侵权应当属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适用惩罚性赔偿,一般争议较少,但问题在于如何定义重复侵权。重复侵权应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的重复侵权仅...


·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一、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首先是开头不得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名称行,直接以数字1、2、3……为排序。一般序号1应为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紧接序号为2、3……。独立权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构成。前序部分应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一、商标驳回复审费用怎么收取的 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件申请1500元。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


·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1)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质押商标注册号: 申请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权种类: 质押担保主债权数量: 评估价值: 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自:至: 质权人章戳(签字)...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专利驳回决定行政复议可否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1)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 (2)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专利局作出的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的; (3)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的。 对以上第(1)项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依照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