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一般要怎么判刑?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关于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一、关于的证人规定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逃税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
·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对行政拘留的这一决定作出暂缓执行的案例并不是没有,虽然非常少见,但相关的法律制度还是做出了非常规范的约束。可能生活当中有些人在此之前会将法律上的一些名词全部都混为一谈,比如将行政拘留和缓刑放在同一种情形当中,甚至有人咨询过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拘留缓刑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保证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三种犯罪类型是什么? 如今,在金融市场上面,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不少人在选择的时候也束手无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发行保险产品,搞非法集资,骗取受害人金钱。这是近年来非法集资的一种新的方式,从具体手段上看,保险业非法集资类型有几种。那么,保险业非法集资的三种犯罪类型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保险业非法集资的三种犯罪类型是什么? 保险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形式和手段则为:1、主导型案件。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一、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
·有哪些限制减刑的情况? 一、有哪些限制减刑的情况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正案(八)〉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针对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规定了罪刑法定、罪刑...
·犯罪中止绑架符合该情形吗 一、犯罪中止绑架符合该情形吗 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什么标准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才立案? 如果校舍、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旦发生教育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不特定师生员工的重伤、死亡和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
·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死刑前,发现以下情形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死刑: (一)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二)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不应当适用死刑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四)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
·告职务侵占罪需要什么证据 证据如下:一、是单位成员的身份证明;二、是单位岗位职责;三、是侵占财物的相关证据材料;四、是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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