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吗? 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吗?帮助犯未遂构成犯罪,只要多人共同参与了犯罪,就会有主犯和从犯之分。犯罪未遂的,同样如此。但是,在犯罪未遂中的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查看犯罪地点...
·对违规司法鉴定人判刑是怎么判的? 现在的司法取证中,司法鉴定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但进行物证的鉴定时,司法鉴定人员可能会出现了一些违规的鉴定行为,比如,近段时间出现的天价鉴定、物证鉴定错误等等,那么对违规、违章的司法鉴定人判刑是怎样的?下面就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结果 1、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进行司法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长?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
·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再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
·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因为罪犯同时有好多个罪而被法官判定要一起处罚,而后者是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发现有一罪的罪犯存在某些情节可能会加重或者减轻他们受到惩罚的程度,前者是会受到重罚的,而后者则存在被减轻的情况。同一犯罪中若有数个量刑情节,其中可能既有法定的,也有酌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法定情节应优先于酌定情节考虑,只要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首先考虑法定情...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 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否成立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投毒是不成立犯罪中止,认定犯罪中止标准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 一审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应该怎样办理《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二、犯罪嫌疑人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新的罪行,有两种情况1,刑事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漏罪的(就是判刑前还有其他犯...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侵害,并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一般会到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对于案件清晰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并以实际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刑,若满足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的,经申请,检察院会判处缓期执行。 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采用方法。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而刑拘在逃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批捕在逃是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核认为...
·一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山东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其实不同的省份对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都是不太一样的,毕竟在不同的其他,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就导致同样的数额,在不同的省份处理起来都是不一样。那其中山东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山东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省高院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
·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应予立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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