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如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二、叉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叉车事故发生的因素比较多,我们应该综合来看,并不是仅仅某一个因素导致了叉车事故。一般都是多个因素的组合导致了叉车事故的发生,我们唯有在分析叉车事故发生的原因方面把导致因素分类整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同类叉车事故发生的几率。

1、叉车管理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操作叉车的工人缺乏培训或者培训不当。

2)生产因素影响,如速度、工作压力等。

3)缺乏合适的工具、配套设备配合。

4)叉车管理人员对叉车工作分配不当。

5)叉车没有定期保养,导致叉车长期处于不佳状态。

6)叉车到了退休报废时间,没有及时处理继续使用。

2、叉车驾驶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驾驶叉车速度过快。

2)叉车超载搬运、升高、堆垛。

3)转弯速度过快、转弯加速。

4)叉车使用区域周围没有警戒线,叉车工作周围有人。

5)工作中的叉车之间沟通不畅。

6)叉车载人升高。

7)叉车停放位置未严格规划管理。

8)叉车清洁工作未到位,导致碎布等杂物缠绕叉车。

9)叉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10)叉车管理不当,特技驾驶,玩闹,无证驾驶。

11)叉车负载物松散,升高堆垛导致负载物下落,严重的会导致叉车失衡。

3、使用工况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工作过道过于狭窄。

2)叉车使用通道过于杂乱

3)交叉路口和门上有障碍物。

4)工作区的交通量庞大。

5)噪音、异味、又都气体、粉尘、光线不足。

6)叉车工作通道上有倾角比较大的斜坡。

7)工作路况过差。

8)下雨天叉车在路况较差的工况下作业。

4、设计缺陷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刹车系统失灵

2)转向系统发生故障

3)离合器、换挡联动装置、动力传输、电路出现故障。

4)液压系统出现故障

5)叉车安全方面设计缺陷

6)叉车视野盲点太多。

7)叉车驾驶室控制和仪表显示布局不科学。

5、周边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叉车使用通道和行人通道没有分离开来。

2)叉车工作区域没有明显限制闲杂人员进入的标志。

3)叉车没有自身的工作安全区域。

4)叉车工作区域需要保持足够宽敞。

5)叉车工作区域不能有障碍物。

6)行人对叉车喇叭没有安全意识感。

7)在行人区未对叉车行驶速度做严格限制。

8)避免叉车进入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工作。

6、叉车本身方面因素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1)乘驾式叉车,如内燃叉车、座驾式电动叉车、LPG叉车、三支点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等机动叉车,由于机动性能强,动力强劲,不易控制,容易发生叉车事故。

2)小型仓储叉车,如电动堆高车、电动搬运车,这类叉车一般出现叉车事故的原因是叉车驾驶人员不能准确评估叉车使用工况,导致叉车倾倒、货物下落,从而导致叉车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在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首先要做到不要慌张,要冷静的对待这个问题,考虑协商解决,然后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考虑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叉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比较多的,所以您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相关内容:

·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
    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 1、买方看房; 2、买方进行产权调查; 3、买卖双方商谈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买方交付立约定金; 4、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5、买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履约定金; 6、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按揭合同; 7、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8、卖方注销; 9、买方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 10、买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合同、商业贷款及抵押...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手册没交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93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721元/年。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损失不大,双方可以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自行达成赔偿。如果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一方反悔,那么协议书可以作废么?下面我们结合合同法有关内容给您做一个简单回答。 一、双方签署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可以反悔么? 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当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这些条件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考量: 1、协议签订时是否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伤残等因素。 除非受...


·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路上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 主要责任在对方的话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


·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交通肇事自首怎么判刑
    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就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自首的认定都是不太一样的。究竟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如何认定自首 道路交通法中规定了在事故发生后,司机的义务应当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如果事故属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达到了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构成了...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一、交通事故身体擦伤能拿误工费嘛?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实践中的误工时间一般是住院期间加司法鉴定的休息期。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


·营运停运损失费用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
    营运停运损失费用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二、有关停运损失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
    一、宁波市交通事故误工费多钱一天?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双方无异议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认定书,之后由法院下达交通事故判决书,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没有详细的概念,了解也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个疑问,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事故认定书一般简易程序的,当场出具或者在10日内出具,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一个月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


·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如何的
    交付标的物的方式是如何的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②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第140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