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策略》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陈晓峰。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结合现实案例,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从企业破产的原因到破产法律责任的承担,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指出了破产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企业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策略》有助于相关专业法律人员深...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这时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提出破产重组,安排合理的债务偿还方案。那么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呢,针对这个具体的操作问题,就由我们为您简要概述。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一、公司强制清算程序在什么情况下进行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 股东清算隐瞒债权人股东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吗?需要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2)投资不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则由股东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3)抽逃资产的,由股东在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中公益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予以消灭,使财产回复到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的行为。 二、破产撤销权的规定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公司有强盛时期也有低谷时期,甚至出现倒闭的现象。公司一旦倒闭,附带的很多资源都会贬值,而商标又是一个公司的旗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的价值不容小觑,但是公司倒闭可能会让商标逐渐变值,对于商标该如何处理,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2年修正本)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想要运营好一家公司是极为不容易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面临公司破产的问题,而公司破产自然而然也会面临着账目清算的问题,那么,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时无法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1、对于被申请人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2、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强制清算案件,经向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或采取罚款等民事制裁措施后,仍然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对于尚有部分财产,且依据现有账册、重要文件等,可以进行部分清偿的,应当参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现有财产进行公平清偿后,以无法全面清算...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一)清点、保管企业财产; &n...
·普通破产债权的种类包括了哪些 普通破产债权的种类包括了哪些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 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