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另外,《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有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八种情形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须有证据证明拟被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明确约定该岗位的录用条件,在日常工作中有完善的考核制度。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何种程度属于严重由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裁量,但实践中以下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严重违反劳动记录或规章制度:

1、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2、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多次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5、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大量产品不合格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利益重大损失;

6、故意毁坏单位财物,金额较大的;

7、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一定次数/天数;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条款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突破《劳动合同法》实现解除劳动合同目的的黄金条款,所以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该条款的适用也做了较严的限制。

用人单位制定的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三点方能有效:

(1)内容须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像那种”员工一天上厕所不得超过3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的内容显然是无效的)。

(2)制定、修改程序合法,即符合民主讨论、协商程序。

(3)向劳动者告知、公示程序需符合法律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条款要求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且造成那个重大损害。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合同》、《规章制度》或《内部岗位责任》等规定中明确列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具体情形,及重大损失的标准。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被判缓刑的同样适用。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并未造成严重影响,用人单位仍需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履行告知该劳动者中止其他劳动关系的义务。

(六)劳动合同合同无效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司法实践中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通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以免因为自己的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害,但此时的通知并不代表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而要是在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到了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单位,此时能够马上辞职走人。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1、补偿数额(1)经济补...


·一年劳动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一、一年劳动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一年劳动合同毁约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辞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造假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造假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不可以造假的,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目前而言,离职证明造假不会有法律上的惩罚,但离职证明造假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会很影响他人或者是用人单位对造假者个人信誉的信任。二、造假可能会带来的后果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2、对伪造证据的,可...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
    在实践中,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有时由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时就需要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变更协议需要将变更的内容具体成列出。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
    工伤认定多久时间能够做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有哪些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有哪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


·遇到公司劳动合同欺诈时怎么办
    遇到公司劳动合同欺诈时怎么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欺诈,任意一方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
    取内固定手术算工伤复发吗?取内固定手术不算工伤复发,但是在这个方面的一些手术方面的费用的话,仍然是需要由对方来进行一个赔偿的,主要还是因为它仍然是属于之前的工作性的伤害,所带来的一些二次手术的办理,这是我们国家工商保险条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后工伤复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劳动合同有签两年的吗?
    劳动合同有签两年的吗 现在一般公司都用的是集体劳动合同,常规有1年一签、2年一签、3年一签、5年一签。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