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被迫同意结婚的故意o2、须有胁迫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以对受胁迫人及其近亲屑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的不法行为。胁迫行为的实施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也可以是与其有关的第三人;受胁迫者可以是婚姻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近亲属。3、须受胁迫人同意结婚与胁迫行为之间有因果关...
·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为简单,也是最省时间的一种方式,故而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人们单身的年龄逐步上升,所以父母特别的着急,总是会强迫自己的子女去相亲,甚至是去强迫他们结婚。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若以这种方式结婚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听我们来解释。 一、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
·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是一个文明法制的社会,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人们的权利也收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即使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对公民造成伤害,需要进行国家赔偿。那么,提出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耳机诶是一下国家赔偿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
·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有的情况下,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实际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之后却想要通过其他的方式要回抚养权。先不说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究竟在法律上面离婚之后是否还能要回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分析解答吧。 一、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 一、离婚和财产可以分开起诉吗? 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 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另案起诉。法院不会强制介入离婚与财产分割可以分开起诉。 2、审理离婚诉讼时有的财产还无法分割,比如房产未取得产权,双方又无法协商一致,法院暂无法处理,如判决离婚,无法分割房产,会判决双方将来另行起诉解决。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二、离婚...
·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权,其实也就是指起诉的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知道,我国的法院是比较多的,而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才有管辖权。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前一定要先确定清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才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怎么确定才好。 一、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说明对于被...
·新婚姻法18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的相关解释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条是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
·损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立案吗 如果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符合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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