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108是什么
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有以下几点: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以上就是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2018.
二、什么是八级伤残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以及工伤、职业病致残造成失能的情况,将残情级别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八级伤残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第八级,属于较轻的级别。
三、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不管是从事怎样的工作,都需要用心以及小心,这不仅仅是为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的负责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以上关于河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就做简要回答。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
    天有不测风云,劳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工伤、因工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形,这时候劳动法赋予广大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利就有所体现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赔偿,然而,您是否详细了解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事由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而,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工伤认定中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审计工作的内容有什么?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吗?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力吗?如果员工在国企干活有重大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国企同样可以将员工辞退。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工程在奠基施工完毕后会由建设方进行验收把关,保证工程的质量也让市民放心。 全国各地在验收工程质量的时候,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具体验收标准和验收资料。江苏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分享给您,以供您参考。 一、江苏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未成年工是合法可进行某些劳动工作的主体,而童工是禁止参与劳动工作,订立劳动关系的,两者的区别很简单就是年龄,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后者是未满十六岁,由此区别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一家公司里大大小小的股东有很多,股东是股份的持有者,股份持有的多少关系着股权的大小。股权是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的象征。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不满一年但是在六个月以上的,也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恭喜你,你可以拿到两倍的工资。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这个是属于正当裁员范围内的,我们不能要求赔偿。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当公司经营困难时,经济不够周转时,不能给公司人员进行劳动经济支出时裁...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证明的,拥有劳动关系协议合同还是非常重要的。那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呢?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虽然等法律法规均使用了“劳动关系”这一术语,但是,什么是劳动关系,法律上的界定并不明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其实在主体上面,法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包括了自然人和单位,而其中对自然人的要求就是已经年满16周岁同时还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过一些特殊的犯罪下,对主体的要求也要更为特殊一些,如挪用公款罪。那结合法律的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算
    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在周末加班的话,此时如果日后进行了补休的,就可以不用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日后也没有安排职工补休,那么此时不能补休的工资该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补休的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