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赔偿金。在法律上被称为经济补偿金。很多人不清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税前还是税后?下面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您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上规定,经济补偿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超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您看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践中也有一些案例裁判结果中按照实发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出现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1、劳资双方应发工资数额未约定,难以确定具体数额;2、裁判机关图省事,实发容易计算;3、对法律规定理解上的偏差。国家法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进行发放。应得工资主要指的包括五险一金在内的工资总额。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在试用期培训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培训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为了规范双方签署合同,规避合同风险,建设部门出台了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


·没有证人证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没有证人证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一、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久桥梁工程质量保修期是2年。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
    现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形式越来越多样,但是这也导致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多种疑惑,例如公司和员工之间是何关系?工作中的人身安全由谁负责,人身损害赔偿由谁承担等。这就需要弄清楚劳务外包是一种什么样形式。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超时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超时工作 一、非全日制用工能否超时工作 可以,只要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即可。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作当中被打伤算不算工伤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二、工伤办理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


·造成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内容
    造成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内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四因素。1、人的因素。人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与建筑工程质量有关系的人,即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等。这些人的素质,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建筑工程质量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业务水平不高等原因,在施工活...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通信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通信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通信工程是国家为建设通信事业而规划的基础工程,工程分为委托人和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建设前双方需要签署工程承包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合同的范本。那么,通信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出差途中,或者出差中在完成出差任务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谓视同工伤,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把一些不是工伤的特殊情形,按工伤对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