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之后,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是单位整体或者公司、企业内部整体的犯罪,则被称为单位犯罪,更多的则是团体犯罪。那么你知道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吗?
一、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规定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处罚原则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其规定。一般会对单位处罚金,并且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所以,根据以上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罚原则是什么,单位犯罪一般处罚是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接受处罚,相关的单位内部的作案人员也要接受相应的处罚。



相关内容:

·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告人其实可以在法官判刑之前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缓刑的,但此时还是应该先看看自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不然的话即使委托了律师,效果也不大。那到底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


·拘役六个月如何折抵刑期?
    拘役六个月如何折抵刑期?1、拘役六个月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只有是羁押的人才适用刑期折抵的规定。具体的折抵规定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


·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有一些犯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是会受到罚金处罚,如开设赌场罪。我国很多人都爱赌博,经常去一些赌博场所,但对处罚是一无所知。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 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未规定最高上限。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赌资、违法所得的多寡、社会影响等等)自由裁量。 《刑法》第...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词
    辩护词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特指派××律师担任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并参加了庭审,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 关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理由如下: 1、关于非法获取公民个...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对各类犯罪行为都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其中的一项罪名,若国家机关或者他人没有及时发现特定主体实施了该项违法行为的,可以在既定的追诉期内进行追溯处理,具体来说,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


·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
    一、刑事案件没被批捕会判刑吗 没有批捕也是可以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什么罪?犯罪嫌疑人在江里盗沙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本罪的立...


·三人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在三人盗窃罪的情况下,其实也就会认定属于共同盗窃,此时需要先区分一下不同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其的作用,这样才能根据法律中的量刑原则作出处罚。那究竟三人盗窃罪应该怎么定罪量刑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三人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 要具体看情况,综合分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有时间吗
    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有时间吗被拘留嫌疑人的拘留证是有时间的,拘留证落款时间规定是:拘留证上的拘留时间必须要以被拘留的实际时间保持一致,拘留的落款时间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那一天。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二、拘留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不是;是否被判刑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有犯罪嫌疑也可能被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是否会被判刑还是得取决于法院的审理,监事居住后可能会向一般的案件一样被提起公诉,也可能会免于起诉等,监视居住这个强制措施本...


·冒充辅警能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辅警能否构成招摇撞骗罪?构成招摇撞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


·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未成年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对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对触犯《刑法》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是单纯地为处罚而处罚,更重要地是采取各种正确原则和措施,把他们教育挽救过来,使之成为遵守法律的正常公民,避免其再次犯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